•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社会评论 > 不要以“孝顺”的名义反对社会化养老
  • 不要以“孝顺”的名义反对社会化养老

    时间:2017-05-03  来源:新京报  作者:唐映红

    上周末,以辩论为形式的网络综艺游戏节目提出的新辩题是“父母提出要和老伙伴一起去养老院养老,我该是支持还是反对呢”,这一期的节目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小小热议。

    引起舆论热议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辩题很具有现实生态性,很“接地气”。现代每个家庭可能都面临或者即将面临父母养老的难题,因而,关于这个议题的辩论也吸引了更多观众的关注和感同身受的共鸣。这也是为何节目中,辩手马薇薇诉诸情感共鸣的话语策略很成功地做到了令全场观众唏嘘感动,使她所在的一方取胜。

    辩论中,马薇薇的观点是,无论父母是否提出,子女都应该反对和阻止父母去养老院养老,因为“孝顺这个词就是由后悔构成的”,所以哪怕是父母跟子女争吵不休,哪怕是彼此之间视如仇寇,子女在“孝顺”的名义下都应该无条件承担起父母的养老,而不能贪图轻松送到养老院。从现场观众、嘉宾感动到哭来看,这个观点显然引发了强烈共鸣。

    不过,在现代社会语境下,这显然是一种陈腐的家庭观。传统社会以家庭为基本单元,抚养子女、赡养父母都是家庭内部的事,因此“孝顺”就成为传统社会一种首要的美德。而现代社会是以个人为基本单元,抚养子女、父母养老都应纳入到庞大的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像政府对抚养子女所做的一些规定,本身就意味着抚养子女不再是父母两个人的事情,而应该是父母与社会共同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比如,父母再任性,也不能阻止学龄的孩子拒绝接受义务教育,哪怕父母在家私下给孩子施以教育也不行。

    同样的道理,现代社会,年迈父母的养老也不应该只是子女的事情,无论从操作性还是法律角度出发,让子女承担其自己父母的养老都是不合适的。从操作性的角度来看,作为独生子女一代的八零后、九零后,他们大多数因为种种原因,像就业、结婚都没有办法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相当比例的年轻人甚至没有与父母居住在同一个城市。当这些八零后、九零后的父母年迈后,又如何可能安排四个父母与自己居住在一起?

    而既然法律上已经确立了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是分别独立的个体,那么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而不应该是全包全揽。因此,在新的时代,“孝顺”应该有新的内涵,而不应该鼓励用“孝顺”来捆绑子女承担父母养老,哪怕是假“爱”的名义。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