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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徽在地震灾区闪耀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警徽在地震灾区闪耀塔什库尔干民警全力投入“5·11”地震救援发布时间:2017-05-22 18:37 星期一来源:人民公安报

    □本报记者 崔 岱

    北纬37.5°,东经75.3°。

    5月11日凌晨5时58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县(以下简称“塔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几名接处警民警正有条不紊地处理着警务工作。

    高原宁静的夜幕,瞬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撕裂。一阵强烈的晃动后,指挥中心民警迅速恢复平静,在向领导汇报后,一道道救援指令迅速发出。一场生死大救援,在雪山脚下的寒夜,全面展开。

    对这场地震,塔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牛少云有着太多感触。

    那天晚上,牛少云被一阵强烈的晃动从睡梦中惊醒。“是地震!”牛少云穿起衣服,拉开房门,开车向公安局方向疾驰。这时,对讲机里传来指挥中心指令:全局警力集结,到库孜滚村抗震救灾。

    “那时,车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中巴友谊公路上,全是我们的车——有警车,还有一些民警开着私家车从家中直接往灾区赶。”牛少云回忆。

    对讲机不时传来指令,城区派出所和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密集报告现场抢救和险情排查情况。

    截至5月13日12时,塔县“5·11”地震造成8人死亡、31人受伤、2.56万人受灾,倒塌房屋537户3015间。

    “我们眼前是一片倒塌的房屋,因为地震太厉害,库孜滚村村委会前的几根水泥柱子都拦腰折断了,几名农民工被埋在了废墟里。”塔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杨志荣和救援大部队一起赶到库孜滚村。

    正在塔县检查的喀什行署副专员、地区公安局局长代青,率塔县公安局局长石德海等一行,迅速集中各救援力量,组成22个救援小组前后分三梯次进入每户受灾群众家中开展救援工作。夜幕下,干部群众、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和驻村工作队全力搜救,与死神争夺时间。他们打着手电筒,挨家挨户搜救伤亡群众,帮助群众抢救物资,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帕米尔高原平均海拔3000多米,含氧量仅为平原地区的48%。

    “强忍着剧烈的高原反应,第一任务就是救人。”参加救援的塔县公安局政工室民警张国新说。

    在抢救受灾群众的同时,塔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灾区搭建起帐篷值勤点和救灾指挥部。

    在“5·11”地震发生后第32个小时,受灾伤亡情况全部排查清楚,受灾群众安置工作井然有序。

    接下来的连续三天三夜时间里,塔县公安局全体参与抗震抢险救灾的民警一步也没有离开灾区。他们的面庞被强烈的紫外线严重晒伤。地震灾区地处雪山腹地,自然条件恶劣,每天14时一过,震区准时刮起6级以上东北风。

    据石德海介绍,“5·11”地震以来,大大小小的余震有300多次,涉及全县9个乡镇,共造成1.2万人受灾,倒塌房屋537户3015间,倒塌羊圈3500座,800多头(只)牲畜死亡,受损大棚150座等,地震共造成经济损失8.64亿元。

    哪里有危难,哪里就有人民警察的身影。“5·11”地震发生后,石德海带领局党委班子成员第一时间深入灾区一线。“访惠聚”驻村工作队、消防救援、医疗救护、驻地部队和边防武警开进震区,第一位的就是救人、救人,还是救人。大家不分警种、不分你我,打通生命通道,为灾区群众提供最安全、最安心的救援和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塔县公安局救灾工作还在继续。

    雄鹰留恋苍山,在山脊上飞翔盘旋;警徽闪耀忠诚,在库孜滚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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