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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面提升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能力水平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全面提升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能力水平发布时间:2017-05-22 18:28 星期一来源:人民公安报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始终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关键所在。

    ●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公安机关破解城市治理顽症难题的根本出路。

    ■强警论坛

    白少康

    近年来,上海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上海建设、法治上海建设、过硬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上海现代警务机制升级版,推动上海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新进步,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和城市公共安全,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4年实现“双提升”。

    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必须始终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的关键所在。上海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建警,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确保公安队伍更加自觉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行动上始终追随,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坚持全面提升工作标准,是牵引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的有力抓手

    标准决定工作质量和要求,工作标准的提升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效应。针对严峻复杂的反恐维稳形势和超大城市特点,自2014年亚信峰会安保工作开始,上海公安机关把公安工作标准从治安标准全面提升为反恐标准。治安标准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标准,反恐标准则是以有效防范和处置暴力恐怖活动为工作基准,这个标准是全方位、系统性的最高标准,贯穿于安保维稳、治安防控、社会治理、基层基础、队伍管理、警务保障等各个方面。通过工作实践证明,工作标准的全面提升,不仅直接提高了反恐能力,而且牵引和带动了整个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一是确保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信息主导、主动进攻,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消除一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的隐患。二是守住不发生暴恐袭击事件的底线。推动出台进一步加强上海反恐怖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深入推进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侦破多起暴恐极端案件。三是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三张网”。创建治安巡逻防控、武装应急处突、群防群治守护“三张网”,组建16支特种机动队,作为巡警、特警的有力补充,屯兵街面、动中备勤,对全市所有重点部位实行“1、3、5分钟”到场处置机制,成功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650余起;率先实施地方与铁路公安联合武装巡逻,常态化开展公安武警联合武装巡逻,进一步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整合各类政府性、市场性、社会性群防群治队伍,大大提高了治安防控覆盖面。四是健全打击违法犯罪新机制。牵头创建上海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实现统一受理、统一查询、统一封堵、统一查处,中心正式启动以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接报数、案值同比分别下降41.9%和46.0%,相关经验做法经国家七部委联合发文在全国进行推广。推动上海刑事侦查工作转型升级,完善打击违法犯罪新机制,命案破案率100%,稳妥处置了“e租宝”“中晋系”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00余起。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基本前提和关键所在

    强化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公安机关破解城市治理顽症难题的根本出路。上海公安机关注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难题、补短板、保安全、促发展,特别是烟花爆竹安全管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成为法治上海建设、社会治理创新的生动实践。一是扎实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把目标定位在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上,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全面落实依法严管要求,坚持全覆盖整治、零容忍执法,不分重点区域、非重点区域,无论什么违法行为都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准确把握现代城市交警的工作定位,将发现、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交警履职的主要形式,同时,推进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坚持立法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修订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明显改观、市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明显提升,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及伤、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6.6%、43.3%、16.9%。二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源头管控和日常执法,通过路上查、面上控,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强化关键节点管控,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和广大平安志愿者巡查劝阻非法燃放行为。2016年以来,实现了外环线内烟花爆竹春节“零燃放”,今年还实现了外环线以外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减少的目标。

    坚持构建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是推动超大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公共安全是最基本、最普惠的民生。上海公安机关准确把握超大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规律特点,立足公安职能、聚焦重点领域,一项一项地抓调研、治顽症、建体系,推动完善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一是健全火灾防控体系。组织开展城市公共安全消防高风险专项调研,推动并严格落实市政府出台实施的《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以消防责任、消防法制、重点管控、应急救援等重点的火灾防控体系,全市火灾事故起数及伤亡人数逐年下降。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两次考核中,上海均取得优秀等次。二是健全道路交通安全严管严治体系。紧紧围绕“保秩序、保安全、保畅通”目标,建立健全以依法严管、智能交通、安全责任等为重点的严管严治体系,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逐年下降。三是健全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安全隐患专项调研,从安全责任、安全标准、应急处置等方面构建安全防范体系,确保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四是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出台《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完善“大人流”及“大车流”监测预警、重点场所区域安全防范管理、安全风险评估、应急管理等体系机制。

    坚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是提升公安工作发展后劲、打造现代警务机制升级版的强大动力

    上海公安机关对标“世界一流、国内领先”,充分发挥全国四个省级公安改革综合试点地区之一的先发优势,主动适应上海城市发展战略定位,推动成立市委全面深化公安改革领导小组,扎实推进落实上海公安改革“60条”,按时完成45项阶段性改革任务,推出便民利民举措57项,探索建立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上海模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是提升核心战斗力。按照“体制不动、机制先行”“打破界限、高度融合”的思路,构建市、区两级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平台,在实现信息交流、指挥调度、侦查打击“三个一体化”的基础上,不断向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拓展延伸。对现有的刑事技术、视频技术等专业技术开展前瞻性研发、高端化建设和集成化应用,打造了一批克敌制胜的“杀手锏”。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深化社区警务改革,全面实现“一居一警”“一村一警”,推动社区民警与基层组织、社区群众深度融合,并以此牵引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三是推进阳光警务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成三级阳光警务大厅群和办案进展情况网上查询平台,案件公开率近100%;7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接入市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数量和办理总量均位居上海第一。

    坚持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是确保队伍忠诚可靠、担当使命的政治基础

    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保证。上海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五个过硬”总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警措施,深化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打牢公安队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民警违纪违法率保持历史低位,2015年、2016年在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综合考核中均名列第一。创新爱警惠警措施,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旺盛斗志。

    新的形势下,上海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社会治理创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警上有“新着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为上海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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