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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绿色办案”双向保护未成年人

    时间:2017-05-22  来源:  作者:
    浙江:“绿色办案”双向保护未成年人发布时间:2017-05-22 16:10 星期一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年仅15周岁的高某因觉得苹果手机功能多样,抢了一部手机而涉罪,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春燕工作室”依托网格化观护的“绿色办案”方式,为这个迷失的“雏燕”筑巢,促其走上正途。5月17日上午,浙江省检察院在南浔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浙江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高某涉嫌抢劫案是通报的5个典型案例之一。

    据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黄生林通报,去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践行“绿色司法”理念的一块“试验田”,并把探索推行绿色的司法办案方式作为践行保护性司法的核心。浙江省检察院在2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办案模式两项试点,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被害人。通过引入专业心理专家、依托人格测评量表、借助信息化手段对涉罪未成年人人格进行测评,结合社会调查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科学、精准的人身危险性、教育挽救可能性评估,为司法处遇措施、帮教方案制定提供依据参考。建立与公安、法院以及医疗机构的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在派出所、医疗机构或本院办公大楼建设用于未成年被害人询问、取证、身体检查的专门场所。通过检察官提前介入,会同公安机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取证,减少“二次伤害”。目前,各试点检察院已对107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人格甄别,对112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一站式”询问,为全省推开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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