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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青岛:开庭效果行不行 你来开庭我来评

    时间:2017-05-26  来源:  作者:
    山东青岛:开庭效果行不行 你来开庭我来评发布时间:2017-05-26 15:43 星期五来源:山东长安网

    公诉人在庭审中语言凝练、表达清晰,且面对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庭前供述不一致时,能够迅速发现供述矛盾之处,我认为其今天的表现非常出色。”

    “虽然公诉人制作的公诉意见书很规范,但是其中的证据论证逻辑性不够明晰,并且欠缺法制教育内容。”

    这番激烈的讨论发生在山东青岛市两级检察院公诉部门近期正在开展的“听庭评议”活动上。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根据省院要求,青岛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近期积极组织开展“听庭评议”专项活动,以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

    全员参与全覆盖化 坚持开门纳 谏原则

    按照省院“听庭评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青岛市院迅速行动起来,指导各下级院组建了专项活动领导机构和听庭评议机构,以“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开门纳谏”为原则,使此次专项活动成为加强公诉能力建设的有效手段,切实推动强化公诉人出庭实战能力。

    “这次专项活动得到了大家的欢迎,公诉部门每位干警都能够参与其中,大家表现得非常踊跃。通过听身边同事的庭审,大家对彼此的公诉业务水平可以有更直观的了解,能够借此共同进步。”这是青岛市院公诉一处吴璟副处长在介绍本次活动时提出的感受。“在庭后的评议中,不仅有大家对出庭公诉人进行评价的环节,还有共同讨论的环节,在讨论中大家可以发现今天庭审中的一些共通性问题,也有些问题是我们很多同事平时办案中所没有注意到的,这样就让每个人都感到有所收获,激发了大家的参与热情。我们一定把这项活动坚持办下去,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进来,充分发挥我们公诉部门的窗口作用。”

    案件选取典型化 注重挖掘亮点案件

    根据省院的精神,青岛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了详实可行的“听庭评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常规听庭由各级公诉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而示范观摩庭则重点选择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这就要求各级院在选择观摩庭案件时要注重典型化。譬如胶州市院公诉科在初始受理案件时,就将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单独登记造册,建立观摩庭案件后备资源库,同时根据案件的审查起诉情况予以动态调整。

    “我们将有代表性的案件如新型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网络诈骗案件、自侦案件以及其他对案件定性和证据采纳有争议的案件等纳入观摩庭后备资源库,该资源库同样作为精品公诉案件、优秀案例的评选参考。”胶州市院公诉科科长李建秀说。“这些庭审案件我们尽量都与法院沟通协调,组织网络直播,通过公开听庭这种方式,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形式化庭审为实质化庭审,倒逼公诉人抓好自身业务建设。”

    听庭评议全面化 对庭审效果讨论评分

    “听庭评议”分两个阶段:一是旁听案件庭审,二是庭后座谈评议。案件承办人在开庭前就要先将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在学习讨论会上做详细介绍,之后参加评议人员作为法庭旁听人员旁听案件全过程。不仅如此,每次庭审结束后,各级公诉部门都会第一时间召开座谈评议,参加庭审观摩的人员要填写评议表,出庭公诉人要在座谈会上自我剖析今天庭审存在的问题,评议人员也要逐一发表意见,最后形成每次活动的书面报告。

    “吃瓜群众再也不只是吃瓜啦!”每位出庭的公诉人都要接受身边同事给自己的庭审表现“挑毛病”,从庭前预案的准备到庭审中的表现,从举证的逻辑性到答辩的针对性,每个细节都要接受同事的“打分”,这种“你开庭我来评”的方式着实从侧面推动了公诉工作的规范化。

    信息建设高效化 实现足不出户随时听庭

    为了以信息化促进“听庭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青岛市各级公诉部门将此次活动部署及时向法院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争取其支持配合。部分院公诉部门经过与当地法院协商,将该院信息指挥中心与当地法院审判庭实现网络共享。公诉部门干警可以不再到法院实地听庭,在自己院内就可以观看整个庭审情况,提高了听庭效率,同时检察长、分管领导均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参与到公开听庭活动中来。接下来,青岛市两级院将积极筹建刑事办案指挥平台,与同级法院刑事审判庭直连互通,真正实现“足不出户、随时听庭”。

    “今年,我院公诉科将把听庭评议活动作为长效机制予以动态贯彻,对评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将公开听庭活动纳入检务公开的范围,以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胶州市院检察长王廷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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