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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胜利闭幕

    时间:2017-06-09  来源:  作者:
    与会各方共同通过《南宁声明》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胜利闭幕发布时间:2017-06-09 09:39 星期五来源:

     
    图为 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开幕式现场。 来源:中国法院网

        法制网南宁6月8日电 记者刘子阳 今天下午,为期一天的第2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与会各方共同通过《南宁共识》后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广西南宁落下帷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经过与会各方反复磋商,论坛通过《南宁声明》。《声明》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国与东盟及南亚国家贸易和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强,建立并巩固彼此间持续性的交流与合作十分必要。《声明》表示,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均高度重视和顺应信息化时代趋势,采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司法能力与水平,更好地确保司法公正,使法院工作更为透明、高效和便民。《声明》指出,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方式,与会各国最高法院将考虑各国实际情况,持续增进司法的公开和公信力。《声明》就协调与整合各国商法、服务和保障区域内跨国商贸、完善跨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各国民商事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建立法官交流培训和司法协助研究基地达成许多共识,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周强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是在中国与东盟各国政治互信和务实合作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举办的一次司法高层论坛,并特别邀请“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南亚有关国家参加,进一步扩大了论坛的影响力。来自中国和东盟、南亚国家的首席大法官、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就各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广泛共识,必将有力增进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对彼此司法工作和发展方向的了解,促进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取得新发展。

    周强表示,这是一次凝聚共识的论坛。与会各国代表在发言和讨论过程中,畅所欲言、坦承交流,各抒己见、求同存异,共同绘制了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画卷。《南宁声明》作为本届论坛的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开展全方位、常态化的司法交流合作,推动各国司法水平共同提高。这是一次积极务实的论坛。与会各国代表围绕“互联网时代的司法运作模式”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跨境纠纷解决”主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研讨,对促进各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商法协调与整合、构建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强化区域司法协助,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这是一次巩固友谊的论坛。与会各国代表交流思想、启迪智慧,分享各国司法经验,增进了对不同国家国情、司法制度和司法工作的了解,加深了互信,巩固了友谊,为实现各国司法合作共赢打下坚实基础。

    周强表示,司法是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共同打击犯罪、解决民商事争端、维护地区繁荣稳定的有力手段,也是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增进友谊的重要桥梁,中国法院期待着与东盟、南亚各国法院一起,推动区域司法交流合作再上新台阶。

    泰国大理院院长维拉蓬·汤苏万、阿富汗首席大法官优素福·哈利姆、斯里兰卡首席大法官维威治·普利亚萨特·杰勒德-德普分别在闭幕式上致辞。他们向本次论坛的组织者表示感谢,祝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成功举办本次论坛。他们认为,本届论坛研讨了信息化、司法公开、跨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司法协助等重要议题,分享了各国的法治和司法经验,在很多方面达成重要共识,对维护各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司法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他们建议,各国要致力于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努力,为促进区域和平、稳定、发展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作出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闭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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