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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阳花溪法院司法改革改出“奇”革出“别样”

    时间:2017-06-15  来源:  作者:
    贵阳花溪法院司法改革改出“奇”革出“别样”败诉方挑不出毛病送锦旗感谢发布时间:2017-06-15 10:05 星期四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 办案故事

    □ 法制网记者 王家梁

    今年1月26日,贵州省浙江商会会长带着商会管理人员一行,一大早给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法官郑娟送来印有“公平公正,司法为民”字样的锦旗,商会人员围着法官连声道谢。

    作为原告,败诉了为什么还要这么激动地送锦旗?

    此案承办法官郑娟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她也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锦旗。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更为良好的局面还在后面。

    2016年7月5日,花溪区法院第一人民法庭立案受理贵州省浙江金华商会起诉该商会会员郭某、卢某要求返还原物一案。被告郭某收到应诉材料后向法官反映,她不在花溪区居住已有3年之久,认为花溪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

    承办法官等着郭某提交管辖权异议书时,奇怪的一幕发生了。被告郭某风尘仆仆地跑到法院,急切地说:“这个案子我不提管辖权异议了,我上网查了,花溪法院是全国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所有证据、所有程序都会留有痕迹,谁也改不了,案子在你们这里审我放心。”

    此案书记员满脸诧异地说:“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是借这种理由拖延诉讼时间,而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极有可能成立,并且被告离花溪法院这么远,不方便诉讼,却放弃提管辖异议的权利,真是奇怪。”

    郑娟说,花溪法院对案件数据信息全留痕以来,优化升级留痕保护,庭审实现同步录音录像,普通程序案件做到一案一光盘,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案件进行评查,让关系案、人情案彻底丧失了生存空间,倒逼法官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减少违法违纪风险的发生。

    2016年9月30日,花溪法院作出驳回商会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法官宣布判决结果后,商会不服表示要提起上诉。

    但在上诉过程中,商会综合考虑各方情况,认为一审判决的说理有事实有依据,且有利于商会的稳定和发展,所以主动撤回上诉。

    贵州省浙江商会会长告诉记者:“花溪法院的一审判决实在挑不出毛病,让我们觉得非常合理,所以才想到送锦旗表示感谢。”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较以往反常的那一幕——败诉方没有送来投诉信,而是送来一面别样的锦旗。

    花溪法院院长吴莎说,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是改革前后的显著变化,正是改出来的“奇”,革出来的“别样”,才使贵州省浙江商会愿意选择在花溪法院起诉,才有被告愿意放弃管辖异议,将案子留在花溪法院审理,才有原告败诉后送来感谢锦旗的事。司法体制改革使正义正在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法制网贵阳6月14日电

    老百姓觉得判案公正才是关键

    □ 亲历者说

    □ 法制网记者 王家梁

    作为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经过两年多的不断创新与探索,运用大数据对案件数据信息全留痕,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查、监督案件,让关系案、人情案彻底丧失生存空间,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花溪法院法官郑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司法改革后法官办案的独立性增强,自由裁量权增大,从而使法院更像法院,法官更像法官。权力增大意味着责任随之增大,办案过程网上留痕制度是悬挂在法官头顶的“利剑”,时刻提醒法官要为人民群众服务,不得有一丝懈怠。

    郑娟看到,在司法改革的两年中,法院司法公信力显著提高,让她感觉到作为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花溪法院审判庭副庭长张立告诉记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颁布实施,是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画出一条醒目红线,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今年41岁、已在花溪法院工作14年的审判庭庭长张德才认为,花溪法院依托大数据建立的案件质量评查、文书上网评查、案件留痕评查、庭审巡查、发改分析、信访投诉分析六大监督机制,是阳光法务的重中之重。

    记者了解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的要求,建设贵州法院公众服务平台的同时,贵州法院同步建设了服务全省律师的互联网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提供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等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律师参与司法诉讼的需求。

    相比以往只有纸质卷宗,电子卷宗明显提高了办案效率。法官们明显感受到,现在,通过电子系统即可在计算机上进行阅读、摘录、打印、剪切、记录阅读进度、标注阅卷意见等工作,大大减少了办案时间。

    除了方便法官办案,电子卷宗对律师阅卷也有极大便利。法官审查律师三证后,可以从案件管理系统导出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交给律师,整个过程只需要几分钟。

    贵州省民尚律师事务所主任蒙光兴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律师只需登录贵州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就能实现在全省法院跨区域网上立案,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以前阅卷,需先预约时间,想拿走案卷只能拍照或复印,案卷多时光复印就得花几天时间。现在阅卷这么方便,节约了很多时间,而且还可以通过平台完成申请立案、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投诉建议,越来越人性化了。”

    花溪法院院长吴莎说,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是改革前后显著的变化。每当看到当事人感激的眼神,就特别认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说过的一句话:“其他都是假的,老百姓觉得判案公正了,才是关键。”

    法制网贵阳6月14日电

    办案过程全留痕阳光效率公信

      □ 专家点评

    冷传莉(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两年多来,我亲眼见证了贵州省司法改革进程,感受到改革前后的变化。我认为,办案过程网上全留痕有三大亮点。

    首先是阳光。全程记录,将信息监督机制数据留痕化,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案件进行评查、监督,杜绝了徇私舞弊的可能性,这就是阳光。

    其次是效率。通过大数据,将办案过程网上留痕,使得司法更加规范化。相比以往只有纸质卷宗,电子卷宗明显提高了办案效率。

    最后是公信。通过定期公开法律文书,让司法机关办案透明化,而网上的便民服务,能够有效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总之,贵州的试点模式值得肯定和推广。坚持几年,相信司法改革的良性效果会更加显现。

    法制网记者 王家梁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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