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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找到盗车小偷不报警竟然私下索要钱财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陈皓静

    正义网株洲6月19日电(通讯员 陈皓静)原本是帮助公司客户去寻找被盗的电动车,抓获小偷后却不扭送公安机关,而是提出让对方拿钱私了。近日,犯罪嫌疑人胡胜、欧曙光、陈正文、田龙因涉嫌抢劫罪被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胡某系湖南醴陵人,今年24岁,在株洲某通讯公司上班,工作任务主要是负责给摩托车安装GPS定位系统。

    因工作需要,他经常在车管部门给客户安装GPS定位系统,为方便工作,胡某偶然的机会得到了一套公安机关协警制服。

    2017年3月26日白天,胡某接到公司电话称,有一客户的电动车丢失,要他帮助寻找。胡某通过GPS定位系统找到了该车停放的贺嘉土某停车场,并留在附近观察。经过一段时间观察,胡认为该车停放附近的一间小房间内的几人有可能就是偷车人,因对方人多,便打电话给自己的表哥田某和朋友欧某过来帮,田某又叫来了朋友陈某。

    四人蹲守至晚上20时许,见被害人罗某从小房间内外出,骑着一辆摩托车到附近小卖部买烟,胡认为这是个好机会,于是决定上前抓人。

    随后4人趁罗某走出小卖部之际,由胡某穿着协警制服拿着电棍指着罗某,陈某和欧某抓住罗某的手,然后田某用手铐将罗某的双手铐在背后。接着对罗某进行了搜身,将罗某的手机、手表、钥匙等物搜走,胡某、陈某、田某将罗某带上了田某的车,开往了河边上。而欧某则将罗某的摩托车骑往河边。

    在河边上,胡某等人对罗某进行逼问,问罗某所骑车辆哪里来的,罗某承认系盗窃所得。当罗某询问胡某等人身份时,胡某等称是“所里的”,且胡某当着罗某的面称让欧某将罗某的摩托车开到所里。实际上是田某向胡某表示自己正需要一台摩托车,欧某和田某将车开至胡某家楼下了。

    罗某因不愿意坐牢提出私了,胡某等人要求给10000元私了。罗某同意后,胡某等人将罗某由背后铐换成前铐,并让其打电话要钱。罗某通过电话联系其老婆伍某筹钱。在等待伍某送钱的过程中,胡某等人又回到抓罗某的地方将公司客户邹某的电动车骑回。

    凌晨2点过,伍某将房产证抵押借款了10000元后送至约定地点交给胡某等人。胡某等将罗某放走。

    经胡某分配,胡某得脏款4000元和被害人手机一台、田某得脏款3000元和被害人摩托车一辆、欧某得脏款2000元和被害人手表一块、陈某1000元。

    罗某于3月29日报案,民警通过调取胡某等人的行动路线上的监控,锁定了田某的车牌信息,于5月11日将5人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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