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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拾荒老叟贪小财 涉嫌盗窃受制裁

    时间:2017-06-20  来源:正义网  作者:胡晓梅

    正义网黄冈6月19日电(通讯员 胡晓梅)为减轻家庭负担,五旬老叟以捡破烂为生,在拾荒过程中因贪图小财入户盗窃。2017年6月8日,湖北省蕲春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湖北省蕲春县管窑镇某村捡破烂之际,看到村中有几处房屋窗户老化,无人在家,便心生侥幸,以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在从第四户被害人家中搬运盗得的电视机时,被户主发现,现场抓获。经鉴定,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不足500元。

    据了解,刘某已年过五旬,曾因车祸做过两次开颅手术,留下间歇性头痛的毛病。本是颐养天年的时候,无奈家中儿子身患肝癌,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迫不得已以四处捡破烂为生。

    “我拿的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心里想着没有什么关系,哪知道会犯法,把自己送进来了。”在看守所里,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刘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表示自己不该因一时贪心而犯下大错,实在对不起家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即使刘某盗得的财物只价值500元,但“入户盗窃”不受最低数额限制,刘某涉嫌入户盗窃。

    此案再一次提醒我们:一时贪心,害人害己。是与非往往在一念之间,生活困难也不能成为逾越法律束缚的借口,任何试图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终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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