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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拒绝放贷还强行向贷款人索路费 5名男子因抢劫罪被判刑

    时间:2018-08-14  来源:正义网  作者:刘婷

    正义网赣州8月14日电(通讯员刘婷)五名男子放贷过程中因贷款人不符合条件而拒绝放贷,后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向贷款人强行索要过路费。近日,经江西省会昌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汤某杰、柯某富等五人被会昌县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年至三年零七个月不等刑罚,并各处罚金1000元。

    2017年7月24日,被害人黄某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放贷私借人汤某杰,并咨询了借款的事宜,汤某杰表示要实地考察后才肯放贷。当天下午,汤某杰带着其余四人(柯某富、汤某斌、彭某松、彭某华)来到被害人黄某家中考察。最终五人以套房久无人居住、被害人黄某未能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为由拒绝放贷。

    随后,五人以弥补其油费、过路费为由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向黄某索取费用。其中汤某斌拿出电击棒进行恐吓并电击了黄某;柯某富打了黄某一巴掌,并且用烟头烫伤了黄某的手臂;汤某杰、彭某松、彭某华在一旁帮腔并守住黄某。黄某被打后被迫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之后谎称朋友已送钱到楼下,佯装带汤某杰等五人下楼取钱。六人走出套房后,黄某趁机跑回房内锁住房门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柯某富、汤某杰、汤某斌、彭某松、彭某华放贷不成,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犯罪,但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属于抢劫未遂,五人的行为均构成抢劫罪且属于犯罪未遂,遂作出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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