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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盗窃景区地下电缆卖钱 二男子涉嫌盗窃被捕

    时间:2017-06-22  来源:正义网  作者:周建文

    正义网桂林6月22日电(通讯员 周建文)男子王某平时喜欢到桂林市秀峰区桃花江钓鱼,看见有人撬地下光缆线买,眼红的王某也想搞点用,苦于一个人不方便,遂联系杨某共同盗窃。近日,广西桂林市秀峰检察院对王某、杨某盗窃电缆线一案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由于,桂林市环城水系公司对桃花江景区的照明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景区电缆线暂时断电使用,这便给不法分子盗窃电缆线提供了机会。2017年5月初的一天,王某一个人来到桂林市秀峰区胜利桥桃花江边钓鱼,看见有人在撬底线电缆线,把里面的铜丝抽出来去卖钱。王某见状鱼也不钓了,一个人回家带上锯子、锤子、钻子、刀片来到桂林市秀峰区西山路胜利桥东面干休所围墙边,用钻子扒开泥巴,漏出水泥地,用锤子砸碎水泥地块,将埋在地下的景区照明电缆线抽出来,用刀片割开,把里面的铜丝弄出来。王某以这样的方式大概剪了6米,之后,王某便将铜丝进行销赃得赃款100多元。尝到甜头的王某第二日便又携带上述作案工具到上述地点盗窃电缆线7米左右,换得赃款100元左右。

    由于王某右手残疾,一个人搞不方便,便叫上了同伙杨某两个人一起搞。2017年5月14日,王某和杨某携带作案工具来到胜利桥桃花江段,王某和杨某轮流使用锄头把埋在地下电缆线的泥巴挖开,撬开水泥块,盗窃地下电缆线10余米。王某将盗的铜丝卖给收破烂的人得赃款二百元左右,杨某分得赃款100元。次日,王某和杨某再次去上述地点进行盗窃电缆线,在剪电缆线时,被巡逻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经鉴定王某和杨某盗窃的上述电缆线价值5000多元。

    桂林市秀峰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与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手段,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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