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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贷公司"新花招"GPS不押车贷款 "莫须有"违约敲诈客户

    时间:2017-07-11  来源:正义网  作者:马文静

    正义网上海7月11日电(通讯员 马文静)车主不需要抵押汽车,只要留下一把备用钥匙以及在车上安装一个GPS定位装置就可以拿到贷款,可谁料不久后车贷公司竟私自开走汽车且以“莫须有”的罪名告知车主违约,威胁要想赎车就要拿出10万不等钱财。近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孟某、邱某等7人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19日上午,市民王明(化名)接到一个贷款中介的电话,中介极力向王明推荐一家办理车贷的公司,自称利息三分,不需抵押汽车只要装一个GPS定位,当天就可以放款。王明恰好因公司倒闭,还亏欠着员工几万元工资,就同中介约好下午3点见面细谈。

    与中介一同前来的是车贷公司业务经理孟某,一见面孟某就问王明有几把车钥匙,并表示王明需要提供一把备用钥匙,当即领着王明去马路对面一家店配了一把车钥匙,配好钥匙后,孟某收下了备用钥匙,带着王明来到一家咖啡店。

    随后该公司风控经理和邱某也来到这家咖啡店,几人开始审核王明的身份证、行驶证材料,并向王明列举了几条违约条款:按月付利息,本人驾车出上海要提前打电话告知,不能拆卸GPS等等。王明同意了这些条件,打算贷款7万元,然而对方拿来一份合同,借款金额为12.8万元,并解释说多出来的5万元是违约金,8000元是安装GPS费用,只要王明不违约每月按时还款就没事,王明急于用钱也就签名了,但王明注意到自己签好名字后,合同就被拿走了并没有见到对方签字。

    接着,孟某等人就在王明的汽车上装好GPS定位装置,随后到王明家进行家访拍照,王明看程序差不多都走完了,就催邱某等人快些打款,过了五分钟,王明户头上就收到了7万元贷款。当王明问起邱某等人如何还利息时,对方说到时候会主动联系,当晚王明约好朋友一起吃饭,就开着自己的车先离开了。谁料王明饭吃到一半就接到对方电话说自己宝马车行驶证有问题,已经被他们开走暂时扣押了,王明如果想要车的话,就拿12万元过来交易。王明试着和对方沟通几次可是对方态度强硬,除了拿钱来别无他法。王明意识到自己这是被“套路”了,就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实,像王明这样多次协商无果未将被扣车辆拿回的被害人是少数,另有近20名被害人选择拿钱赎车。上海市民吴先生就是其中一个。

    吴先生也遭遇到同样的“套路”,2016年6月16日,吴先生用自己的吉普车贷款3.5万元,并约好半月一还利息,到了6月30号,对方还是没有给吴先生还款账户,吴先生催要了几次,对方给吴先生一个赵经理电话,让吴先生自行联系。

    吴先生收到赵某提供的账号后,每月15号、30号吴先生都按时还利息660元。然而2016年10月7日夜里3点,吴先生收到赵某短信说自己车子因为GPS离线被他们公司拖走了。吴先生赶忙下楼去看,自己车子确实没有了,就赶忙给赵某打电话,赵某十分肯定的说是吴先生将GPS拆掉了,让吴先生明天白天再打电话。

    吴先生知道自己没拆GPS,而且如果他有心拆掉GPS对方哪里能找到的他的车,可是对方就是认定吴先生将GPS 拆掉了,并表示如果吴先生想拿车,必须给7.5万元。吴先生周旋了几次,对方显得十分不耐烦,并威胁吴先生如果不付钱,他们就将车子处理掉。

    吴先生十分无奈,只得按照赵某提供的地址去交钱拿车。2016年11月10日一早,吴先生和朋友按约定来到无锡东高速出口,将7.5万元转到了赵某账户后,对方开着吴先生的车子过来了,将备用钥匙也还给了吴先生,并当面撕毁了合同,至此吴先生安心了,可也只能咽下这个哑巴亏。

    孟某、邱某、赵某等人相互配合,多次敲诈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在该案中,车上安装GPS又将备用钥匙给贷款方,并且签下高额贷款合同,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表面类似民间借贷纠纷有很强的迷惑性,因此当需要贷款时,车主需要前往正规的车贷公司,提高警惕心,与贷款金额不同的高额合同要谨慎签名,碰到不合理的扣车要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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