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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伪造公文招投资被捕 向他人吹嘘有"103亩商住地"

    时间:2017-08-02  来源:正义网  作者:盛俊杰 王红艳

    正义网长沙8月2日电(通讯员 盛俊杰 王红艳)假称有“103亩商住地”,伪造国土局文件,骗人钱财。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对曹某提起公诉,法院于8月1日一审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

    曹某今年52岁,长沙市人,是湖南某置业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11月,曹某与张某(另案处理)合伙以郑某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置业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公司亏损,曹某便想“招”解困。

    2016年7月,曹某在一家咖啡馆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被害人廖某某、杨某。曹某向二人吹嘘自己在芙蓉区有一块103亩的商住两用地,表示现在政府准备用火炬村的另一块地与其兑换,如他们二人投资该地块可获相当可观的收益,并当场出示了伪造的落款为“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土地储备中心”“长沙市芙蓉区国土资源局”的文件,取得廖某某和杨某的信任。

    随后在同年7至8月间,曹某以置换土地办理证件需要费用为由,向廖某某、杨某骗钱。廖、杨两人信以为真,通过付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共向曹某支付17.2万元。2016年9月,廖、杨二人发现自己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14日将曹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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