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资讯 > 法制新闻 > 养身馆老板与人合伙贩卖毒品被捕 贩卖毒品超1千克
  • 养身馆老板与人合伙贩卖毒品被捕 贩卖毒品超1千克

    时间:2017-08-02  来源:正义网  作者:祝志方 谢业涛

    正义网郴州8月2日电(通讯员 祝志方 谢业涛)7月27日,湖南省汝城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袁某雄、袁某文以涉嫌贩卖毒品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汝城县公安局于7月28日执行逮捕决定。

    经查,6月20日22时许,汝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城关派出所联合禁毒大队在对养身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内二楼一隔间内有一男子正在床上分装白色晶体,见到民警后神情慌张,随后侦查员立即控制该可疑男子并依法对隔间进行检查,经检查在该隔间不同方位放着一些白色晶体和白色粉末。侦查员现场对该男子进行询问,该男子叫袁某文,称白色晶体、粉末是冰毒和K粉,是其与养身馆老板袁某雄从他处购买用于贩卖牟利的,目前已贩卖给朱某等人,公安民警遂将该男子连同养身馆老板袁某雄和购买者朱某一同带回城关派出所进行讯问。

    据犯罪嫌疑人袁某雄、袁某文交代,5月至今由袁某雄联系从四川一个叫“阿忠”的男子那里购买毒品,袁某文负责将毒品送到吸毒人员手中,两人合伙在汝城县县城贩卖毒品,从中赢利。经汝城县公安局委托,郴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依法对送检的白色晶体、粉末成分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送检的5份白色晶体、粉末抽样中检查出4份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经现场称重和犯罪嫌疑人袁某雄、袁某文当场确认所贩卖毒品重量为1.02568千克。

    汝城县公安局于2017年6月21日立案侦查,7月20日向汝城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该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袁某雄、袁某文明知冰毒是毒品而实施贩卖,其行为触犯了刑法,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性大,符合逮捕条件,有逮捕必要。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关键词:
    [phomead]6[/phomead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