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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警以身换人质"追踪:涉事男子获刑六年半

    时间:2017-10-11 15:46:4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陶伟  编辑:杨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今年4月25日,河南男子殷某某在合肥新地中心小区内,持假手枪声称要抢劫。民警赶到后,他劫持多名人质,与警察对峙(本报曾连续报道)。日前,合肥蜀山区检察院对被告人殷某某应当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一审法院认定,殷某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悉,今年4月25日8时30分左右,被告人殷某某来到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新地中心住宅区,在潘某某、杨某、杜某的合租房门口,见何某某打开门准备外出,殷某某持玩具手枪胁迫何某某非法强行闯入室内。

    当时,室内还有潘某某、曹某某、杨某、刑某某、杜某及被害人黄某等六名女孩。殷某某称找人走错了门,并威胁室内女孩一个都不许出去。其间,曹某某趁乱报警。警察赶赴现场后,殷某某为逃避法律制裁,采取勒脖、持假枪恐吓等方式挟持了被害人黄某作为人质与警察对峙。后在谈判过程中,殷某某被警察当场抓获。

    据殷某某向公安机关供述,他初中毕业后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打工,因平时喜欢赌博,一直“囊中羞涩”。去年10月,他信用卡透支,一时无法还上。在最困难的时候,殷某某想到了在合肥的前女友。今年4月,他带着仅有的1000多元现金,独自来到合肥寻找前女友。为了省钱,他白天打听前女友消息,晚上在网吧、公园凑合过夜,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生活极其窘迫。

    4月25日晚,殷某某口袋仅剩5元钱,于是拿着从广州给儿子买的玩具枪,想找个地方“碰碰运气”。在行至潜山路与祁门路交口时,他尾随住户进入小区,又佯装找朋友进入4号住宅楼。最终,在40层,他持“枪”抵住正在开门的一名女子,随后便发生了4・25持“枪”抢劫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殷某某持假枪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在公安机关来到现场后,用假枪挟持他人作为人质与公安机关对峙,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记者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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