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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除夕酿血案男子被判死缓

    时间:2017-11-09 15:52:5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在线报道, 为了报复前女友及其家人,外地男子张守林竟在除夕攀爬进入休宁县新宁广场小区一户居民家中,持凶器杀害前女友的母亲刘某仙。近日,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守林犯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二千元。

    现年36岁的张守林是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人。2015年初,张守林和休宁县女子项某某相识并发展为恋爱关系,后二人因故分手。张守林对项某某及其家人遂产生报复念头,并多次向项某某及其母亲刘某仙发出威胁、恐吓短信。今年1月27日(农历除夕)上午,张守林带上菜刀和一把仿军刺来到休宁县,欲报复杀害前女友。并在附近商场购买了一把人字梯,并使用该梯攀爬阳台进入刘某仙家中。

    除夕上午11点多,刘某仙独自一人回到家中,发现张守林在室内,便欲喊叫,被张守林用手捂住嘴部并按倒在地后,张守林多次使用随身携带的菜刀对着刘某仙的后脑猛砍,并用仿军刺对着刘某仙的胸部、手部猛刺,还临时起意将前女友房间内钱包里的4000元盗走,后更改着装,使用他人的身份证等障眼法潜逃。

    今年1月29日,休宁警方经过48小时的连续奋战,将已逃匿至河南省商丘市的张守林缉拿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守林为实施报复,有预谋地持凶器潜入他人住所砍、刺他人,致一人死亡,且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张守林杀人后又窃取被害人住所内的4000元现金,其行为又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张守林到案后有坦白、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考虑到被告人张守林主观恶性深,犯罪手段残忍,应对其限制减刑。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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