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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司法竞拍房屋10年未拿到 房屋拆迁原房主想要分杯羹

    时间:2017-11-10 15:24:5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周健  编辑:杨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10年前,宿州一女子通过司法拍卖,竞得了宿州市航运公司的5间房屋。然而10年了,女子还没能拿到这5间房屋,当地法院也曾数次强制执行,均无果。如今,5间房屋已被拆迁,女子也没能拿到安置房或补偿款。航运公司称,可与女子“四六分”。对此,女子拒绝:“我依法拍卖得来的房子,为啥要分出去?”

    当事人:司法竞拍房屋10年没拿到手

    宿州市航运公司(下称“航运公司”)是宿州市桥区交通运输管理局(下称“交通局”)的下属单位。 2007年7月,因劳动争议纠纷,航运公司所属的位于宿州市汴河北岸的5间房屋,被宿州市桥区人民法院查封,经评估后于2007年7月16日公开拍卖。

    李芹是宿州人,当年她以2万元的价格,竞买取得这5间房屋的所有权。在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中写道,要李芹在收到该裁定后30日内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拍卖结束后,我就缴纳了全部竞拍费用,准备办理过户的事。”李芹说,“没想到我去了几次,航运公司找各种理由不给我办理。这一拖就是十年。”

    几年前,这5间房屋和周边的其他房屋一起被拆迁了。李芹一打听,在安置房和拆迁补偿的名单里,也没有自己的名字。

    原房主:职工不愿拍卖 要和她“四六分”

    李芹表示,在过去的10年里,她和航运公司、交通局、法院交涉过无数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2年4月,桥区人民法院曾给交通局发函,要求交通局协助李芹办理房屋的变更登记手续。李芹以为这次有希望了,没想到再次石沉大海。

    为何依法竞拍取得的房屋,过了10年还没有交付?11月7日,在桥区交通运输管理局黄局长的办公室里,记者联系了航运公司的负责人。

    据航运公司的负责人介绍,当年拍卖这5间房屋后,公司职工的反应比较大,都不同意将这5间房屋拍卖出去。“职工代表大会上,大家都反对将这5间房屋拍卖出去,所以我们一直没有将这5间房子给李芹。”负责人说,“现在房子已被拆迁了,我们在和她协商‘四六分’,她拿四我们公司拿六,要房子或钱她自己来选择。”

    律师说法:所谓“四六分”完全没有道理

    对于航运公司负责人所说的“四六分”,李芹表示不同意。“我是通过合法程序拍卖得来的房子,为何他们要分走一大半?这和强占有什么区别?”李芹说,“当年这5间房子不值钱,现在发展得快,房子值钱了就不愿意给我了,我的权益谁来保护?”对此,桥区人民法院负责此案的执行庭法官表示,目前法院也在从中协调此事。

    那航运公司所说的“四六分”有没有道理呢?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表示,“四六分”一说是没有道理的。“李女士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购买了5间房产,根据《物权法》规定,李女士已经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姜万东律师说,“现在涉案的房产拆迁,那么拆迁所获得的补偿应当全部由李女士获得。” (记者 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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