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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消保委网监局发布“双十一”消费预警

    时间:2017-11-11 15:12:4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华传玺 陶伟  编辑:杨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双十一”网购消费遇到纠纷别慌神,昨日,合肥市消保委、网监局发布“双十一”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剁手”也要“留一手”,若是合法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请保留好证据,立即向相关部门投诉。

    巧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权

    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尽量不要冲动消费。注重留存票证,了解“三包”、售后等服务范围和承诺。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尽快与销售网站联系,掌握好7天这个时限,不要由于自身原因耽误了“后悔权”的时限,造成被动。

    网购赠品与正品同享“三包”

    电商促销喜欢使用商品附带赠品,但消费者网购中会出现商家宣传有赠品但收到货却发现没有或者赠品通常没有发票,不享受正规的三包服务的问题。《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网络促销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销售、附赠的商品,应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附赠的商品,应提供“三包”服务。

    留存订单发票凭证积极维权

    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应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的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在“剁手”期间,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采用以下方式投诉:一是与商家或电商平台协商。消费者遇商家不诚信行为或发货延迟等问题,首先与商家沟通;若沟通未果,可与电商平台客服沟通,通过平台规则责令商家保障消费者权益。二是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三是向工商等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若买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可拨打商家所在地或电商平台所在地的12315电话投诉,或登录国家工商总局互联网台进行网络投诉。四是向监管部门举报。涉及价格欺诈,向物价局12358举报;涉及商家霸王条款、售假等问题,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华传玺 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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