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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巢湖发出首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时间:2017-11-16 15:23:54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李后祥  编辑:程旋

    结婚证不是家暴许可证,家庭不是法外之地,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家庭的共同责任。近日,巢湖法院发出了巢湖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汪女士介绍,她的丈夫沈某婚后屡次辱骂殴打她并骚扰其父母,致汪女士受伤。汪女士不得已回娘家居住并多次报警寻求保护。近日,沈某又多次上门骚扰汪女士及其亲属,并对汪女士进行恐吓威胁。汪女士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巢湖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汪女士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其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次日,巢湖法院依照《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该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当日,巢湖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告知被申请人如违反上述禁令,人民法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人身保护令是为受到家暴的受害人撑起的保护伞。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实施后,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提醒并呼吁,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受到伤害时,要及时报警求助,注意收集证据,敢于依法维权,对家庭暴力“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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