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安徽新闻 > 有妇之夫离家17年又结婚两次
  • 有妇之夫离家17年又结婚两次

    时间:2017-05-18 22:08:0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吴彬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铜陵新闻网报道, 枞阳一男子因为家庭琐事离家出走17年,因为不懂法而与她人结婚触犯了刑法。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其拘役六个月。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结婚的男女,虽未办理结婚手续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88年1月1日,左爱民与何荷花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先后生育两个子女,但婚后夫妻关系不和。2000年的一日,左爱民与何荷花因为家庭琐事再次发生争吵,为此左爱民离开家一直未归。离家出走后的左爱民来到江苏省盐城市务工,十年后,左爱民认为自己这么长时间与家庭断绝联系,那么和何荷花的夫妻关系也就结束了,于是在2010年11月与当地女子登记结婚。三年后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离婚。2013年初,左爱民来到合肥务工,同年8月,与当地女子白和娟登记结婚至今。事后经人举报,左爱民被枞阳县公安机关抓获。

      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左爱民与何荷花在1988年1月1日形成事实婚姻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应依法惩处,故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