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安徽新闻 > 马鞍山市发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 马鞍山市发布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时间:2017-05-23 21:40:2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余萍 吴本兵 孟永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在线报道,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发布。今年,马鞍山继续坚持和完善省示范高中指标生100%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政策,并根据2014年初中招生文件的要求对指标生分配办法进行完善和调整。此外,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也进行了合理调整。

      -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合理调整

      今年,马鞍山初中中考报名人数比去年减少了994人,根据今年初中毕业生情况、职普比以及新高考要求,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12148人,比去年减少420人。其中,市区红星中学、安工大附中、二十二中、外国语学校、红星中学秀山实验学校招生计划分别核减36人、28人、28人、20人、100人,共减少212人。今年,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4576人,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马鞍山工业学校和马鞍山技师学院“对口升学班”计划招生630人,皖江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马鞍山工业学校、马鞍山技师学院、马鞍山卫生学校、马钢技师学院、马钢卫生学校、马鞍山市体育运动学校就业班计划招生3400人。

      -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政策进一步完善

      今年,市二中招生计划936人,红星中学招生计划900人,安工大附中招生计划700人,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700人。

      今年,马鞍山继续坚持和完善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100%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政策,并根据2014年初中招生文件的要求对指标生分配进行完善和调整。其中,数量指标的权重由去年的55%调整到60%,质量指标的权重由40%下降到35%。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60%+(2011-2013年该初中升入该省示范高中学生数的平均数)÷(2011-2013年该省示范高中计划数的平均数)×35%〕。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征求分配意见时,大家普遍反映仍然用2010年各学校升学情况作为质量指标明显不合理、不科学,经多方研究、反复权衡,市教育局决定质量指标采用2011-2013年各学校考入各省示范高中人数的平均值。另外5%指标是根据学校绿色评价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的5%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5%×[(该初中毕业生数÷全市初中毕业生总数)×(1+(该校绿色评价得分-全市初中绿色评价平均分)/100)]。博望区学校考入省示范高中基数参考2013年博望区学校中考录取市区省示范高中情况确定。

      此外,今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政策。

      -继续实行知分填志愿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分为5个批次进行录取。填报志愿前,考生可通过马鞍山市教育信息网查询中考成绩及在本校的排名情况。

      市二中县域班、国际班,安工大附中艺术班(含中马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视觉艺术班,市外国语学校空乘班、外语课程实验班等特色班类计划和省示范高中特长生类计划以及中加双语学校、二中郑蒲港分校、红星中学秀山实验学校市内自主招生计划在提前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三批次是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班”招生计划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四批次是市区中等职业学校就业班招生计划,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并按照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