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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金融支持

    时间:2017-05-25 23:28:5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乔   编辑:陆璐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5月24日安徽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省政府出台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17〕76号),其中的《关于加快建设平台和企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也随之“亮相”,包括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提升孵化器质量、推动加速器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推进产业集聚六个部分。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做优做强一批众创空间、推动孵化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加快众创空间发展 做优做强一批众创空间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做优做强一批众创空间,发挥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成长提供平台。

      同时,完善众创空间公共服务,加强分类指导,引导众创空间加强创业承载、支撑服务、活动组织、资源整合和辐射带动等能力建设,提升众创空间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水平,让各类主体专心创新、愉快创业。我省还将加强众创空间开放合作,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内外先进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对接合作,共同建立高水平的众创空间。

      提升孵化器质量 推动孵化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我省将推动孵化器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按照“政府搭建、市场导向、多元投资、合理回报”的原则,不断丰富孵化器供给形式、服务类型和盈利模式。加强对孵化器的分类指导,建设一批聚焦细分行业的孵化器。同时,引导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投资基金,通过“孵化+创投”的服务模式,对在孵创业项目进行天使投资,完善投融资功能。全面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孵化器绩效评价体系,对绩效考评优秀的孵化器加大政策支持。

      安徽还将加强孵化器交流协作,鼓励国内外服务模式先进、孵化经验丰富、有实力的孵化机构在省内建设孵化基地,推广其先进的服务模式。

      推动加速器建设 建设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加速器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建设一批规模化综合性加速器,重点依托国家级开发园区,围绕“三重一创”发展领域,高起点、高标准谋划建设一批空间载体大型化、服务功能精细化、配套设施完备化的科技企业加速器,助推企业加快成长。

      同时,搭建专业技术平台,鼓励加速器建设专业领域公共实验室,支持建立专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加强与龙头企业合作,建设中试车间和厂房。完善加速器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加速器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标准、程序和扶持政策等,保障加速器建设有序推进。

      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园区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园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打造一批汇聚高端创业创新要素的产业园区,推进国家级高新区高起点谋划创新创业发展战略、高规格布局创新创业发展空间、高层次构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创新创业载体功能,持续增强要素资源集聚能力,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园。引导相关高校集成创新资源,扎实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强大学科技园与高新园区等合作,充分发挥连接上游科学研究与下游科技成果转化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提升留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创业园等建设和服务水平,大力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创办高科技企业。

      同时,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研究制定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标国际产业发展趋势,引领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向,推进各类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我省还将完善园区配套功能,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需求,加快优化园区水、电、气、路、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打造一批智慧园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开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服务监管水平。

      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 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分别选择一批创新型企业,落实支持政策,进行点对点辅导帮扶,支持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升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同时,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遴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行业领先的创新型龙头企业,在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精准支持。

      干货满满的是,我省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设立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和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各类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创新型企业及其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产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特点,创新信贷模式,实施差别化的信贷管理制度。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对在沪深交易所、港交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上市(挂牌)的企业,按规定予以支持。建立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针对创新型企业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等业务提供风险补偿。

      推进产业集聚 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我省将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以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关键技术为核心,紧扣产业链缺失和薄弱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上下游配套体系,拉长产业链、做大产业群、提高竞争力。

      同时,扎实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立足当前,在新型显示、机器人等领域,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重大新兴产业基地。谋划中期,在太赫兹芯片、精准医疗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为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提供支撑。布局长远,在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智能汽车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培育具有爆发式增长的未来型产业。

      此外,我省将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机制,加快推动《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立法进程,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财政稳定支持机制。建立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记者 汪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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