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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栓绳宠物狗被车撞死 损失谁来赔?

    时间:2018-11-17 18:03:54  来源: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网报道, 今年7月29日早晨,家住淮南泉山湖的赵某在小区附近遛狗,认为小狗比较乖巧便没有给其系牵引绳,被程某驾驶的车辆撞倒,致使小狗受重伤,赵某带狗去治疗花费3965元,8月13日小狗因内出血死亡,赵某要求程某赔偿买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

    程某认为自己很冤枉,因为狗主人遛狗不栓绳导致小狗被撞倒死亡,并且要求赔偿费用过高,自己只愿意赔付1000元,双方争执不下,赵某于9月20日把程某告上法院。

    大通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调查了解,程某未尽到谨慎安全驾驶的义务,开车碰撞小狗致其死亡,应负主要责任;而赵某的宠物狗没有办理相关的养犬证明,并且在遛狗时未系带牵引绳,放任在居民区道路上行走,作为小狗的主人,赵某属于未尽到防范与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应付次要原因。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问题,根据《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宠物犬的死亡虽致饲养人精神上有一定的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应支持精神损失费用。

    11月5日,经过调解,根据赵某提供的小狗治疗费用发票及双方责任大小,程某掏出2500元赔偿款以表歉意,赵某也表示谅解。

    调解员提醒大家,虽然对宠物系牵引绳会造成束缚,但是在城市中养宠,系牵引绳是对宠物负责、对他人负责的好习惯,并且也是必须遵守的养宠规范。(陈慧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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