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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刷单炒信、默认捆绑均违法

    时间:2019-01-15 17:57:08  来源: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合肥晚报报道,炒信刷单、霸王条款、随意砍单……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商家再玩这些“猫腻”,就是违法。

    近日,合肥市工商局依法对合肥美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海知音乐器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切实履行好网站亮照经营义务。根据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法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等信息,对于违反该规定的,将最高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

    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市工商局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经营者网站亮照经营工作,已发送简易行政指导短信15216次,发送行政指导意见书120余份。截至目前,合肥市本地32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已经全部履行网站亮照经营义务,384个电子商务经营性网站已实现网上亮照275个,网上亮照率达71.61%。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主动“亮身份”,提升了消费者信心和辨识度,为处理消费纠纷时追根溯源提供了便利。

    据介绍,《电子商务法》明确的消费者权利主要包括: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收货验收、评价权、信息保护权和求偿权。这些权益虽然借鉴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保护的规定,但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消费者权利的重复,而是针对电子商务特殊场景做出的针对性规定。公示、广告标记等保障知情,公平竞争保障公平权,同时规定不得刷单炒信、默认捆绑、大数据杀熟,押金退还,个人信息保护,设置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等。

    (合肥晚报ZAKER合肥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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