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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丰3村民猎捕108只黄鼠狼获刑

    时间:2017-06-05 21:34:2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张剑  编辑:杨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在农村的田间地头,经常能看到黄鼠狼的身影,一些市民认为它们靠着偷吃农户家的鸡为生,所以误以为黄鼠狼是有害动物。然而,事实上黄鼠狼是被列为保护动物,不可轻易猎捕、买卖。近日,长丰县三位村民就因为猎捕黄鼠狼被判了刑。

      3村民猎捕买卖黄鼠狼获刑

      闫某某等三人是长丰县的村民,平时靠种地为生,均是小学文化程度。他们年纪最大的已有70多岁,最小的也50多岁了。因为猎捕、买卖黄鼠狼,他们不得不站在长丰县法院接受审判。

      据了解,自2016年立冬后,闫某某等三人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各自在田地里及自家房前屋后放置捕鼠夹猎捕黄鼠狼,三人一共猎捕了108只黄鼠狼以及刺猬共27只。

      2016年12月6日上午,三人将捕猎的黄鼠狼和刺猬全部卖给萧县人陈某,闫某某3人分别卖得870元,830元和500元。陈某在村中与他人交易过程中被长丰县公安局民警抓获。长丰县森林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将扣押的黄鼠狼、刺猬进行深埋销毁。

      长丰县法院审理认为,闫某某等三人在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属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黄鼠狼、刺猬20只以上,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狩猎罪,陈某明知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收购,数量达50只以上,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闫某某三人管制四个月至八个月,判处陈某管制十个月。

      黄鼠狼是“三有”动物受保护

      对于捕猎黄鼠狼触犯刑法之事,闫某某等三人是一头雾水,原本以为猎捕吃鸡的黄鼠狼是为民除害,却不知道因为猎捕黄鼠狼竟然犯了罪。

      经安徽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鉴定,他们猎捕的黄鼠狼及刺猬,均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三有”动物)。

      据了解,因为黄鼠狼被认为有“放臭气”以及“偷鸡”的习惯,被人们认为是害兽,但其实黄鼠狼是灭鼠能手。黄鼠狼并不是像传说中的那样以偷鸡为生,其主要食物是老鼠或田鼠,因此,它的存在有益于维持生态平衡。

      黄鼠狼之所以被捕猎,是因为有人看中了它的皮毛可以用来制作衣服,从中可获得利益,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大肆捕猎黄鼠狼。

      除黄鼠狼受保护外,包括市民身边常见的麻雀、喜鹊、癞蛤蟆、青蛙、壁虎等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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