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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录错信息男子误上失信黑名单

    时间:2017-06-10 21:19:0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周健  编辑:叶广冬

      近日,阜阳市临泉一男子遇到了糟心事。他本来打算开家公司,到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却被告知他进了“老赖”黑名单,不能注册。此外,他在银行的贷款迟迟不给放贷,甚至连买火车票、飞机票都受到了限制。男子到法院一查,原来是法院在录入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时,误将他的身份证号码录入。现在,法院已撤销该记录,但银行系统、工商注册系统的记录撤销,还需要一段时间。

      莫名其妙就成了“老赖”

      王峰是阜阳市临泉人。前段时间,王峰准备开一家公司,他带着相关材料来到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然而,在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他不能办理上网登记,因为他的身份证号码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名单。“工商局的人跟我说,‘老赖’不能担任企业的法人、董事等,所以不能给我办理。”王峰说,“但我从来没有恶意拖欠过债务,也没有拖欠过银行贷款,怎么就成了老赖?”

      一开始,王峰以为是工作人员搞错了。但几天后,他打算出差,在买机票的时候,也遇到了问题。“工作人员说,不能给我购买飞机票,因为我进了‘老赖’名单。”王峰说,“这时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王峰之前在银行申请了一份贷款,在得知自己莫名成了“老赖”后,他赶紧到银行咨询贷款进度。果不其然,因为“老赖”问题,贷款一直没有放下来。在银行里,王峰查询到,他是被阜南县人民法院列入到个人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中的。

      法院录入黑名单时失误

      提到阜南县人民法院,王峰想起来之前他的确在该法院打过一场官司。“当时因为债务纠纷问题,我的案子被上诉到阜南县人民法院,法院终审判决我胜诉。”王峰说,“会不会是在那起案子里,法院出了什么差错,把我拉到‘老赖’名单里了?”

      6月6日,王峰来到阜南县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原来,的确是法院在录入法院系统失信黑名单时,出了点差错。据了解,当年王峰的案件文号是(2016)皖12民终777号,而案件文号为(2016)皖12民终778号的案子中,一位名叫“王涛”的人因抗拒执行生效判决书而上了法院系统“黑名单”。结果,法院工作人员在录入系统时,将王涛的身份证号码录入成了王峰的身份证号码,致使王峰成了“老赖”。

      法院撤销不良信息记录

      昨日,记者从阜南县人民法院获悉,接到王峰的反映后,阜南县人民法院已查清问题,并撤销了对王峰的不良信息记录。

      不过,王峰告诉记者,虽然法院撤销了记录,但在银行系统、工商注册系统中,他的记录还没有被撤销。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处理可能会延迟一段时间,近期将会解决,且法院撤销该记录后,将来对他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律师观点

      若受损失可申请司法赔偿

      因为法院录入不良信息记录时出了差错,导致当事人莫名成了“老赖”。安徽中天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万东律师表示,如果当事人因此事受到了损失,可向法院申请国家司法赔偿。

      姜万东律师告诉记者,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主观上,“老赖”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

      并非个案

      2016年4月7日,浙江磐安的陈红星先生说他买火车票时发现自己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不能买票。他感到莫名其妙,就到磐安法院了解,发现有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欠了信用社80多万元不还,结果错把他列入了黑名单。

      2015年东莞男子阿云(化名)不慎丢失身份证后发现其被征信中心列入黑名单,经调查发现是他人冒用其身份信息,伪造阿云签名与东莞市东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文件,购买汽车后,因有向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借款且未及时还款的情形,而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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