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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禁燃”动真格 专家表示禁燃一定要执行到位

    时间:2017-06-13 23:24:2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编辑:邓创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近日,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开始就《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稿》拟定了烟花爆竹的“禁、限放”方位,其中,合肥市区范围内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包括肥东、肥西、长丰、巢湖、庐江四县一市)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全面扩大禁、限放范围。与此同时,合肥市公安局近日全面集中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有没有遭遇“执行难”的问题?民警赶到现场时,没有了“现场”又怎么办?新规如果实施,能否真正的落地呢?对此,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5天处罚18起违规燃放

      “你们快来现场,不然马上就要燃放了。”近日,合肥市公安局七里塘派出所接到市民举报,辖区内昊天园北门兴海苑门诊门口摆放了几十箱烟花,准备燃放。等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马路上二十多箱烟花摆了近百米,除了烟花,还有鞭炮,再晚去一会,可能这些就将全部被点燃。

      随后,民警联合安监部门收缴了这些烟花爆竹,并将准备燃放的人带回派出所了解情况。

      “搬新家、买新车、结婚,基本上像这样的情况多一些。”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日合肥警方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的禁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从6月5日到6月9日,共5天的时间里,警方共处罚违规燃放行为18起,时间基本集中在上午,晚上6时到第二天8时之间的也有四五起。警情比前一周下降了四成左右,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处罚燃放现场“取证难”

      从警方接到线索到民警赶到现场,存在几分钟的时间差,如果赶到现场时,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已经离开,或者不配合执法怎么办?对此,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告诉记者,如果遇见没有现场,找不到燃放者或者燃放者不配合的情况,一般由民警进行走访,询问附近的居民或者商户、环卫工,或者附近的监控,固定证据,不让燃放者抱有侥幸心理。

      不过,“取证难”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视频监控及时留证、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燃放现场还在,这些都是处罚的成功条件。但是,如果燃放人已经不在现场,而又没有拍到视频的话,民警仍会“扑空”,这种情况尤其在社区里比较常见。

      如何破解取证难?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目前公安部门通过进社区、做宣传等方式,劝阻市民燃放。一位一线民警透露,这样的宣传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针对市民担心的取证难问题,采访中,有一些市民和社区工作者就如何具体贯彻“禁燃令”,提了一些建议。

      有社区工作者介绍,很多居民还抱着侥幸心理。“建议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做好宣传工作,可以在社区曝光一些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市民张先生建议,光靠民警赶到现场处罚远远不够。既然公安部门“取证难”,是否可以邀请物业配合,小区物业发现燃放行为第一时间予以劝阻;如劝阻无效,可用手机拍下燃放过程,了解清楚是哪户,以便民警到现场后可依此依法进行教育或处罚。也可以发动小区的居民拍摄视频,让更多的人参与监督。

      500元处罚能否真正做到“震慑”?

      根据现行的《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如果结婚、买车或者搬新家,500元罚款还是愿意交,担心起不到作用。”市民朱先生说,买得起路虎的人,估计也能承受500元的处罚。

      500元的处罚,能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呢?对此,安徽农业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李斌介绍,能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其实不能以钱作为衡量的标准,烟花爆竹的治理,最关键的是解决取证难题,并且执行到位。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执行到位,让违规者都能得到处罚,时间久了,大家自然能养成不燃放的习惯。另外,还可以在小区内设置曝光栏,谁家燃放了,污染了环境,在小区里进行曝光,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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