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国家旅游局公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名单,池州市名列其中,成为继黄山市之后我省第二个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
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是指以市(州)、县(区)为主体,以实现全域旅游发展为目标,以改革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旅游产业制度、旅游政策措施等为重点的先行先试地区。
先行区的旅游改革创新任务分为规定任务、商定任务和自选任务,实行年度任务清单动态管理。其中,规定任务是指各先行区原则上必须开展的事项,包括明确把旅游业定位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或支柱产业;建立健全全域旅游综合管理体制与机制;优化地方政府通过资金、资源、规划等引导旅游业发展的新动能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与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等。国家旅游局在政策、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对先行区建设予以积极支持,并对旅游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形成较大影响的先行区给予适当形式的表彰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