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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未遂又抢劫 “渣男”获刑7年半

    时间:2017-04-13 23:57:4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夏长征

      中安在线讯 据拂晓新闻网报道,一男子在猥亵妇女强奸未遂后,竟抢走被害人手机。日前,该“渣男”因犯强制猥亵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5年7月29日晚10时许,被害人邵女士下班骑车途径桥区北杨寨乡一粮站附近时,遇到骑摩托车的被告人丁某。丁某见周围无人,一脚将邵某踹倒,持刀威胁对其进行猥亵,欲与邵某发生性关系,后因其反抗逃脱未得逞。在此过程中,丁某殴打、拖拽邵某,致其身上多处擦伤、皮下淤血、右锁骨粉碎性骨折。强奸未遂后,丁某将邵某的一部苹果4S手机抢走。经鉴定,邵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手机价值700元。2016年2月14日,被告人丁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丁某系桥区符离镇人。曾因犯抢劫罪、抢夺罪,于1996年10月1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13年4月28日减余刑释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采取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抢劫罪。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还判令丁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女士经济损失1.73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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