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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寨判决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 两政府部门被追责

    时间:2017-06-22 20:41:00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李浩  编辑:毛书兵

    近日,金寨县法院对县检察院诉县商务和粮食局、县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继续履行追缴被金寨县家佳乐超市有限公司骗取的财政资金职责。

    金寨县检察院在办理原县商务局(2015年与原县粮食局合并成立“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副局长聂某滥用职权、受贿、贪污案中发现,原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违法初审该县家佳乐超市有限公司“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申请,导致46万余元国家财政补贴资金被骗取。 金寨县法院审理此案认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国家服务“三农”的惠民工程,两被告在家佳乐超市有限公司申报的“农家店”项目初审中未能严格把关,没有认真审核就将不合格项目上报主管部门验收,致使国家财政资金被骗取;且两被告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理应立即启动依法追缴程序积极履职,但被告仅仅下发一个追缴通知了事。法院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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