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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市毒品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 女性涉毒增多

    时间:2017-06-27 20:34:5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胡文峰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每年的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国际禁毒日前夕,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大贩毒案,首犯潘某某,涉嫌贩卖、运输毒品20余公斤,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滁州市法院审理的最大毒品案件。

    近年来,滁州市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全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然而2017年前五个月,全市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8件。在滁州市法院审判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不但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而且毒品犯罪还呈现出低龄化趋势。

    “远离毒品,抵御诱惑,莫让‘毒魔’毁掉幸福人生。”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危害极大,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要听信“吸毒是时髦”,否则“好奇心害死猫”。

    利益驱使毒品犯罪案增量大

    2016年1月18日至1月21日期间,滁州市蔡某某、马某某等人,从广西人潘某某处,多次赊购冰毒、“K”粉等毒品,在南京、全椒等地转手倒卖,从中牟取私利,影响巨大,其中潘某某贩卖、运输毒品达20余公斤。2016年1月20日晚,潘某某等人被全椒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抓获,2017年6月15日,滁州中院开庭审理本案。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之中。

    “谋取暴利,是毒品犯罪案件中,相关涉案人员最直接的动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杰,有着多年的毒品犯罪审判经验。万杰介绍,社会上吸食毒品者数量增多,一些人员为了谋取暴利,铤而走险进行贩毒犯罪活动。此外,随着化学毒品的制造工艺被一些毒贩子掌握,这也就造成了近年来毒品案件和涉案毒品数量的增长。

    近年来,滁州法院毒品犯罪案件总体呈现出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滁州市法院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7件;2014年审结72件;2015年审结162件,案件数上升225%,上升幅度较大;2016年审结121件,较2015年虽略有下降,但较前两年依然有大幅上升;今年1-5月份全市法院新收毒品犯罪案件68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1.7%。

    近年来,贩卖、运输、持有冰毒(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案件开始抬头,甚至出现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现象。2011年,滁州中院审理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滁州市最大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400多克,2014年审理了一起案件涉案毒品高达9公斤,而今年受理的涉案高达17公斤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数量再创新高。

    缺少监管涉案人低龄化明显

    1998年出生的男孩杨某某,因吸毒染上毒瘾,又无正当的生活来源,走上了以毒养毒的道路。让人痛心的是,案发时杨某某还未满18岁。杨某某出生于来安县,自幼父母离异,其与父母之间缺少沟通,家庭管教更无从说起。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杨某某见别人“很时髦”地吸取毒品,在好奇心的作用下,他吸了人生第一口,从此不能自拔。由于缺少吸毒资金来源,杨某某走上了以毒养毒的道路。2016年6月2日,公安民警将杨某某抓获时,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冰毒4.77克。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因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可悲的际遇,总是在不同的人身上发生。徐某出生于南谯区大柳镇,是一个乐观开朗的女孩。因为家庭的原因,她过早地步入社会,沾染上了毒品。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她认识了孙某某。孙某某免费给她毒品吸食,她对毒品的依赖无法自拔。为了报答孙某某平时带她“溜冰”的盛情,2016年5月份,徐某按照孙某某的指示,把100多克毒品运送至一处小区消防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案发时,她才19岁,正是一个女孩青春无敌的时光。最终,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000元。

    “青少年好奇心最强,如果缺少家庭或学校监管,遇到毒品时抵抗力会很差。”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杰介绍,一些80后、90后因工作、生活压力大,喜欢尝试新鲜事物,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涉毒犯罪逐年增多。从近年来滁州市贩毒案件的犯罪主体年龄上看,18-30周岁青年居多,约占毒品犯罪总数的52%。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涉毒犯罪开始抬头,2013年以来,未成年毒品犯罪10人,占该类犯罪群体的2.5%。

    娱乐场所女性涉毒犯罪增多

    陆某是凤阳人,为了谋取利益,从2016年8月开始,她利用微信和电话方式多次贩卖毒品,买家首先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毒款,陆某收款后,将冰毒用透明自封袋封口后随机放在住宅门口的脚垫下面,由买家自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陆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杰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女性外出打工较多,特别是在歌舞娱乐场所工作的女性较多,易涉毒。近年来,毒品犯罪分子利用女性怀孕、哺乳期等特殊的生理特征贩卖、运输毒品越来越多,女性涉毒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以来女性涉毒犯罪81人,占比20.2%,其中2013年涉女性9人,2014年15人,2015年18人,2016年39人。

    近年来,毒品犯罪活动的蔓延,让万杰心中很不安。2013年以前,滁州市毒品犯罪案件较少,犯罪主体85%以上是本地人,近年来,随着毒品犯罪案件的增多,非本市居民在滁州从事毒品犯罪活动逐年增多,且多数为广东、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人员,说明毒品犯罪活动已由沿海地区高发区向内陆区蔓延。

    法官提醒莫让毒品毁了人生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万杰介绍,毒品的危害,简单来说就是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静脉注射毒品会交叉感染各种疾病,导致人格丧失,道德沦丧。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为购买毒品变卖家产,四处举债,甚至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如何预防、抑制毒品?万杰说,保持心理防线,切记不要盲从,许多吸毒者都是看到别人吸,自己也跟着吸。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御诱惑,不中圈套,发现吸毒者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报案。慎重交友、杜绝攀比和赶时髦,许多吸毒青少年都是基于从众心理、好奇心理以及迫于伙伴压力而染上毒瘾的,家长和老师都有义务对子女、学生进行交友指导,同时,还要克服攀比和赶时髦心理,有些青少年为了面子问题,也染上了毒品。正确面对人生挫折,有的人经历了升学挫折、就业挫折、恋爱挫折、婚姻家庭挫折、事业挫折,便自暴自弃,染上毒瘾。另外,培养不吸烟的良好习惯,杜绝不良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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