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安徽新闻 > 民办学校不得“一证多址”办学
  • 民办学校不得“一证多址”办学

    时间:2017-06-30 21:10:0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张沛  编辑:杨杨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又到招生季,对于正在寻找深造学校的考生而言,擦亮眼睛辨别不规范招生行为十分必要。记者昨日从合肥市获悉,为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合肥将在7、8月集中规范检查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其中,对于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材料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宣传;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无计划招生。普通高中不得招收线下生,跨区域招生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不接受无学籍学生或本市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借读。招生中不得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的钱物或宴请,不得采取好处费、介绍费等方式进行有偿招生,更不得以任何名义泄露或倒卖考生信息。

    同时,将清查“无证”办学行为,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限期办理审批登记手续,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坚决依法取缔。尤其将清理“一证多址”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合肥市教育部门解释,民办教育机构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对擅自设立教学点和分支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要依法查处,责令整改。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