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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安两男子谎称帮上名校 诈骗学生家长巨额“介绍费”

    时间:2017-07-04 20:36:4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金风 窦祖军  编辑:许梦宇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六安两名男子利用外地家长想把孩子送进毛坦厂中学读书的心理,谎称自己父亲是教委领导,能疏通关系,先后诈骗11位学生家长30余万元的“介绍费”。六安市金安区法院近日依法对李某、邵某诈骗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李某本是六安市金安区毛坦厂镇某中学保卫科的一名临时工作人员,一次在牌桌上结识了当地无业居民邵某。为了搞点钱花,李某对外声称“自己是学校老师,父亲是教委领导”,只要舍得花钱,就有办法把学生送到当地“名校”借读,并安排邵某在外联系就读学生,收取“借读费”。2016年6月至10月,先后有11名外地学生家长找到邵某和李某“帮忙”,两人以需要“活动”为名,向每名家长收取2.6万至3.8万元不等的“介绍费”。

    到了当年秋季开学时,两人还装模作样地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交费报名。事实上,该中学并不招收高一借读生,面对家长们的质问,李某仍坚称:“托关系的要等到开学后才能入学。”转眼到了10月底,学生们还是不能入学,李某又联系不上,家长们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并报警。然而,骗到手的31.55万元早已被两人挥霍一空。

    更令人意外的是,李某不仅仅胆子大,还有其他劣迹――办案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在2016年7月25日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当场死亡,负主要责任。

    “我们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被告人李某违法驾驶车致人死亡的行为又构成交通肇事罪。”法官说,金安区法院遂以诈骗罪、交通肇事罪决定执行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以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各三万元,并责令两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法官提醒:眼下正值大中小学的招生季,学生家长们望子成龙、想让孩子读名校的想法可以理解,但一定要按照正规招生程序报名择校,遇到疑问要到当地教育部门咨询,擦亮双眼,切莫轻信他人“走后门”的不正当手段,以免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自身权益受损应当及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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