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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某小区:违规收“保证金” 到期仍不退

    时间:2017-07-07 20:57:53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王太新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去年6月份拿房时,我们交给物业500元文明创建费作为装潢保证金,物业当时承诺今年7月1日退还这笔钱,可前两天去拿钱时物业却不愿退。真的有文明创建费这个项目吗?为什么承诺退还的却不兑现?”7月5日,滁城阳光河畔小区的一位业主给市长热线打来投诉电话。这到底是什么情况?记者随即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业主反映说好退的咋不退

    该业主告诉记者,去年6月22日,她的父母到阳光河畔小区拿新房钥匙时,物业提出需要缴纳500元的文明创建费,并承诺如果能够做到文明装潢,一年后再把这钱如数退还。因为父母不懂,不知道这钱该不该交,而且物业信誓旦旦地承诺到时会退还,于是便交了钱。当时,物业还开了一张收据,上面明确写道交的500元钱为文明创建费。

    该业主说,他们家装潢都是按照规定施工的。到了今年7月1日,她拿着收据来到该小区物业办公室要求办理退款手续,但物业工作人员却说这钱暂时不能退。“听物业的意思,好像是想让我把这钱冲抵下一年的物业费。这应该是两码事,物业怎么能采取这样的手段来收取物业费呢?”

    物业表示不退钱有“原因”

    说好退还的为什么不退钱呢?记者随后找到了这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

    “不是不愿退钱,而是这户业主确实存在一点情况。”该负责人说,这户业主将房子出售给别人了,但物业不掌握这个新业主的信息,“那天该业主来办理退款手续时,我们请他告知新业主的信息,并帮忙带新业主到物业来办理一下交接手续,以方便我们日后的管理以及收费,但该业主却不予配合。阳光河畔小区是安置房,安置房买卖几年后才能重新办理房产证,从这个角度上说,即使这套房子卖了,但在房产没有过户之前,这套房子依然与原户主有一定的关系,因此她有义务配合物业”。该负责人表示,只要该业主配合物业,他们会马上退钱。

    管理部门将督促物业退还

    那么,究竟有没有文明创建费呢?物业所称的“不退钱有‘原因’”的说法又是否合理呢?记者随后又采访了琅琊区房产局物管部门。

    琅琊区房产局物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此明确表示,可能物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在物业管理收费中是没有“文明创建费”这一说法的。针对这一情况,下一步物业办会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真是这样,物业就属于违规收费,我们会责令其退款;如果拒不整改,我们就会向该物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在信用纪录中给予“差评”,进而影响其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等级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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