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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肥东现超低备案价房子仅1580元/ 市场上买不到

    时间:2017-07-11 20:55:2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新安晚报记者  编辑:许梦宇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近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肥东县的在建楼盘中,开发商为了规避物价局的均价要求,采取了“高低搭配”的方式进行价格备案。一方面,低价房屋加价出售;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抬高了其他房屋价格。而肥东县通过市长信箱回复称:政府对房地产价格调控只是均价控制,具体价格由开发企业自主定价。而面对这一乱象,记者昨日联系合肥市物价部门,部门负责人只是回应:“已撤。”

    反映

    肥东现超低备案价房子

    市民董先生向记者介绍,7月7日,他在浏览合肥市物价局网站的时候,注意到肥东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新楼盘进行了备案,网站显示备案均价为11120元/。“相比合肥市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了。但是仔细看每套的价格时,就看出了一些猫腻。”

    董先生介绍,该盘的6号楼高层,备案均价为11122.70元/,但是里面竟然有的房子备案价格显示为1580.00元/。“当时我还以为看错了,又专门数了一下小数点,确认没有看错,数了一下,一共有11套低价房。”

    而该楼盘7栋高层,网站显示备案均价为11120.92元/,但是这其中又包括5套备案价2000元/,和11套备案价为1600元/的低价房。“按照当天的备案价格,相同的房屋,总价最高在195万左右,而低价房仅仅只有14万。”董先生说,这相差得也太离谱了。

    调查

    多家开发商“高低搭配”

    随后,记者在合肥市物价局商品住宅明码标价查询网站上搜索,结果发现肥东多家房企采用此手段进行备案。

    华盛大运城2期,网站显示均价为10579.66元/,但是标价在3200元、3300元左右的房源竟然有30套之多。而刨去这30套低价房,房子的均价大概在11844元/,比网站10579.66元/的备案价格高出1200多元。

    尚泽琪瑞公馆,网站显示均价为10499.27元/,但是备案价在3500元/的房子有7套,而刨去这7套低价房,房子的均价大概在11302元/左右,比网站备案价格要高800元左右。

    同时,记者在翻阅这几家开发商以往的备案时发现,这种手段已多次采用。

    走访

    普通市民买不到低价房

    7月8日下午,记者对这几处楼盘的售楼中心进行了走访。

    在华盛大运城售楼中心,当记者询问其中一名销售,能买到这种低价房吗?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房子不对外销售,是给公司高管准备的,“不过他们也不是以这个价格买,还需要补差价,但比市面价格便宜是肯定的。”

    在尚泽琪瑞公馆,一名女销售经理表示,“这些低价房是定向房源,不对外销售,主要是为了拉低备案均价的,像我们的房子价格一般在一万一二,只有靠这些低价房才能把均价拉回到政府限价以内。”

    而在另一家售楼处,当记者询问备案低价房时,一名销售直接告诉记者,网站上已经撤销了,“市面上是不可能有价格这么低的房子的,就是有,普通客户也买不到,那只是开发商备案需要。”

    说法

    “高低搭配”是惯用手段

    为此,记者采访到已在合肥房地产行业工作8年的刘生(化名),他告诉记者,目前政府对房价高压限制,各家房企都不敢触碰价格红线,只能够采取这种“高低搭配”的非常规手段。

    刘生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开发商在开盘前,要通过合肥市商品住宅明码标价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公示,虽说是限价,但是政府对房价的限制,只是控制均价,具体到每套房,实行的是一房一价。

    而这就造成开发商采取这种“高低搭配”的手段进行备案。“以前备案还不敢太过,比如均价一万五,搞一些八九千的低价房拉低均价。但是现在政府限价太低,不少开发商地价拿得高,只能靠这种极端的低价房来拉低均价。”

    疑问

    备案低价房流向何处?

    据刘生介绍,按照以往的经验,这种特价房最常作抵押用,比如说用来抵押房屋建设方的工程款。“拿不出钱给人家,就拿房子抵,虽然备案价格低,但是估值的时候还是比较接近市场价的。”

    还有一种操作就是开发商自己卖给自己,转手再以二手房形式卖给他人。“不过随着二手房交易的控制力度加大,高税费已经限制了开发商以这种方式回笼资金。”或者是直接卖给中介,加收高额的号头费。

    再者就是加钱卖给熟人,在备案价的基础上加一些号头费,熟人买到比市场价低的房子,开发商也卖出了高价,两方都得到了好处。普通人想买到这种房子,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也是要被开发商捆绑销售装修或者车位等。

    追问

    超低价备案是否合规?

    针对房地产商的这种行为,肥东县在市长信箱回复网友:1.根据《价格法》和《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模式。2.根据安徽省商品住宅明码标价和“一价一清”规定,房企开盘前,需通过合肥市商品住宅明码标价备案系统备案公示,实行一房一价、一套一标,政府对房地产价格调控只是均价控制,具体价格由开发企业自主定价。

    那么这种标出备案低价,实则提价销售或者根本不推向市场的做法,到底合不合规呢?到底限价措施有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呢?为此记者再次联系合肥市物价局,在给三位领导打电话并发了短信后,均无人应答。

    最终,在昨天17点40分左右,记者收到其中一位局领导的短信:“已撤。”而对于开发商的这种房价备案手段是否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记者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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