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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称可帮人免试拿驾照 男子诈骗他人近万元

    时间:2017-07-14 20:07:07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王鹏 李后祥  编辑:程旋

    自称有“发小”在驾校工作,可以帮人“免试”拿到驾照,男子张某通过这一谎言,陆续以“报名费”、“打点费”、“好处费”等各种名义诈骗了两名网友近万元。7月12日,张某因诈骗罪在庐阳法院出庭受审。

    男子张某是合肥某公司员工,在网吧上网时结识了网友叶某。2016年11月13日,叶某准备考驾照,张某得知后表示,自己有“发小”在驾校工作,可以帮忙。叶某信以为真,先后向张某支付3350元,作为学习考取驾驶证的费用。

    在得知朋友付某也要考驾照时,叶某又将张某介绍给付某。2016年11月18日,付某向张某支付3150元作为学习考证费用。拿到上述款项后,张某并未联系其“发小”,替叶某、付某报名,而是将上述款项挥霍一空。

    2016年11月27日,张某谎称,可以不必考试就能通过科目一,并要求两人各支付600元。当日,付某通过支付宝、微信向张某支付1200元。之后,张某又以考科目二需要打点为由,向付某索要800元。2016年12月25日,付某向张某支付800元。

    之后,张某告知付某驾驶证已经办妥,向付某索要1000元的好处费。2017年1月2日,付某再次向张某转款1000元。

    1月18日,叶某、付某发觉被骗后向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报案。2月7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家属代其退赔了叶某、付某全部损失,取得叶某、付某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9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自愿认罪;其亲属代其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宽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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