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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提醒:借条落款日期不能忽视

    时间:2017-07-17 19:45:3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顾娅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大江晚报报道, 如今社会经济来往密切,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频繁,书写的借条就成了彼此借贷关系的书面凭证。而不少人因借条书写不规范,到了讨要欠款时往往引来大麻烦,甚至要不回欠款造成经济损失。借条究竟该怎么写?听听鸠江区法院民一庭叶青法官以案说法。

    据介绍,近日,鸠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情况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借贷双方对于借条本金载明的18万元金额没有异议,但因该借条没有写明落款时间,双方对借条形成时间产生了较大分歧,以此延伸出对于之前归还款项到底属于本金还是利息争论不下。因此原告王某申请对被告张某认可的18万元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笔迹鉴定,进而计算归还的是利息还是本金得出最终需要偿还的数额。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鸠江区法院委托了南京师范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该案的18万元借条的形成时间进行笔迹鉴定。第一次选用双方都认可的由张某书写的其他字据作为比对样本,在进行比对后,检材与样本笔墨的化学成分不一致,无法作出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在询问王某后,王某提出需要继续提供新的样本,申请调取了鸠江区法院民一庭在借条怀疑形成时间段开庭的庭审笔录上当事人当庭的签字作为样本。

    第二次的样本中有多处不同笔墨签字,但是最终还是以检材与样本的笔墨化学成分不一致,无法作出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鉴定专家解释,由于借条上的签名化学成分特殊,不是常规的笔书写,而多处样本的笔墨化学成分检测均为常规的笔书写。由于,借条形成时间是2014年,原告记不清楚当时用的是何笔书写,无法提供化学成分一致的样本,故放弃对借条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以节约诉讼时效及成本。

    一张小小借条,怎么写却是大学问,如果只看重书写金额,却忽略还款时间、漏写落款时间,可能为将来的讨要欠款带来时间和经济成本。鸠江区法院民一庭承办法官叶青提醒市民,借条欠缺明确的落款时间,面对借贷纠纷时,将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取样困难,存在很大风险,并且不能精准到具体日期,只能排除怀疑时间,若借款数额大,那么会影响一定的利息计算。法官提醒,在书写出借借条时,双方必须明确借款本金数额、利息及还款期限,落款日期也特别需要注意写明,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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