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安徽新闻 > 合肥被列入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租购同权”暂不明确
  • 合肥被列入住房租赁试点城市 “租购同权”暂不明确

    时间:2017-07-21 20:06:5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海云 胡玉萍 胡霞利 张晓嵘  编辑: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记者昨天获悉,住建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合肥位列其中。同样作为首批试点城市的广州,日前已出台相关政策,并明确提出“租购同权”等内容,而记者了解到,合肥是否会跟进目前尚不好说。

    12个城市试点住房租赁

    据了解,住建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知》指出,当前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与此同时,特别是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存在着租赁房源总量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等问题,租赁住房解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房问题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已会同有关部门选取了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沈阳、合肥、郑州、佛山、肇庆等12个城市作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按照要求,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赁交易平台,解决住房租赁市场中存在的虚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问题,让群众安心租房。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此外,在土地政策方面,也鼓励各地通过新增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赁住房供应。另外,在金融政策、运营政策方面,也出台了多项支持措施。

    合肥市已制定初步目标

    作为试点城市,合肥接下来怎么办?据悉,目前合肥制定了一个初步的目标和任务。到2020年,合肥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有租赁企业为引领、社会租赁企业为基础的住房租赁服务市场;基本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监管有力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

    首先要培育市场租赁主体,这包括培育发展房屋租赁企业;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组建国有房屋租赁经营公司。其次将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划转一批房源;建设一批房源;盘活一批存量房源。同时构建住房租赁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住房租赁交易服务政府监管平台;完善规范住房租赁服务;推进信息共享。

    此外,合肥还将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提供金融支持,完善公积金政策,并明确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

    “租购同权”暂不明确

    同样作为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广州已于7月17日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提出将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其中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这一条款引发广泛关注。那么作为试点城市,合肥是否会有所借鉴?

    对此,合肥市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合肥已纳入首批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下一步将按照住建部的部署进行逐步落实;今后在住房租赁方面的经济投入、管理力度和政策倾斜方面力度也将加大。而记者了解到,近期该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一次房屋租赁情况调研,调研内容包括房屋租赁企业的总量、分布以及经营情况;中介机构房屋租赁居间办事及二手房交易情况;房屋租赁登记存案情况;房屋租赁网络平台运行情况等。而就“租购同权”是否会在合肥推行,还需要各部门进行调研之后,根据合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政策。

    没户籍就近入学仍很难

    合肥市教育局相关人士则表示,租房在上学问题上是否和购房享受一样的待遇,怎么挂钩,这是目前大家最为关心的。关于这点,之前合肥市组织相关单位一起开过会,大家都提了意见,但是具体怎么操作,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方案。同时,这位人士也表示,上学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必须是一个全市范围内的综合考虑。目前合肥市在上学问题上究竟怎么做还没有确定,市教育局则按照合肥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来推进新政的试点。

    对此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广州提出“租购同权”,租房者子女也可就近入学,但其中明确是三类人群: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看出,政策依然有“门槛”:本市户籍依然是重点。但目前来看,租房人大都难以获得本市户籍,而购房人则相对容易获得本市户籍。因此,没有当地户籍的租房人子女要想就近入学或许还存在诸多困难。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