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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行打错姓名要客户证明“我是我”

    时间:2017-08-01 19:54:0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周健  编辑:叶广冬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阜阳临泉县一位市民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姓名被打错了,想取钱销户时,被告知要先证明“自己是自己”。市民来到派出所求助,虽然去年公安部等部门就出台了相关规定,派出所不再出具相关证明,但民警还是好心帮市民开了证明,并“四问”银行工作人员。日前,银行也对此事予以回应,处罚涉事员工并对该市民致歉。

    名字被打错要求证明身份

    赵正鸣是阜阳市临泉县人,之前在当地一家银行开户时,工作人员把他的名字错打成了“走正鸣”。因为当时没注意,后来当赵正鸣再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无法证明他的身份,不给取钱。想销户,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也不行。“银行工作人员说,我不是‘走正鸣’,所以不能给我办理取款、销户等这些业务。”赵正鸣说,“当时我拿着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一样总可以办理吧?但对方还是说不能办,除非我要证明我就是‘走正鸣’。”

    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工作的纰漏及赵正鸣的粗心大意,导致业务无法办理。无奈之下,赵正鸣只能前往派出所求助。

    派出所“四问”银行

    7月27日上午,赵正鸣来到临泉县公安局宋集派出所的户籍大厅。当他将银行开户单交给民警时,民警看到姓名栏上填的是“走正鸣”。根据开户单上的身份证号码,民警查到该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居民姓名为“赵正鸣”,就是赵正鸣本人。“我们核查了赵先生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发现他的确就是赵正鸣本人。”民警告诉记者,“银行要他开个身份证明,但去年就出了规定,我们不再出具类似的证明。”据民警介绍,2016年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公安派出所法定职责的证明事项,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不过考虑到天气炎热,为避免让当事人来回跑,民警最终还是给他开了证明。与此同时,还“四问”银行,并使用备注普及了户籍常识。

      银行处罚涉事员工并致歉

    昨日,记者获悉,收到派出所附带四问的证明文件后,银行对此事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并对此事件开展调查。“我们第一时间和这名客户取得了联系,致歉后派专人将客户接到了网点,按规定为客户办理了挂失补卡手续,得到了客户的充分谅解。”银行相关负责人说,“同时,银行对当事员工作出通报批评、待岗学习的处理。”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本着服务大众、便捷客户的原则,该行组织员工学习客户服务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派出所四问涉事银行:

    1、赵正鸣在银行开户时,预留身份证号码与户籍信息上一致,身份证号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定识别代号,贵单位是何种原因不能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

    2、贵单位在办理时将其录入“走正鸣”,赵正鸣在开户时贵单位是否预留赵正鸣本人身份证等信息?身份证上明明写的是“赵”,贵单位的这个“走”字是怎么打上去的?

    3、贵单位要求派出所出具证明,让当事人本人前来,未向本单位出具任何函件,请问我单位给群众出什么证明呢?居民身份信息属于隐私,即使需要核实相关信息应该由贵单位来人到所进行核实。

    4、本着让群众少跑一次的原则,能否请贵单位以后取消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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