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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滁州天长一人网上批发假酒贩卖获刑

    时间:2017-08-02 20:27:4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陈茜 胡文峰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滁州网报道,近日,天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被告人戴某用普通酒以次充好、冒充名酒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戴某是某酒业经营部负责人,于2014年下半年通过淘宝、物流等渠道,以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从外地分批购进假冒名酒,再销售给经销商和个人。一年时间,共销售假酒近300箱,非法牟利15万余元。2015年9月,戴某运酒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违反商标管理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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