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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启动

    时间:2017-08-10 20:33:25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黄莹 通讯员 甘正梅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皖江晚报报道, 多年来,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的政策,帮助无数寒门学子顺利圆了大学梦。记者8月9日从马鞍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今年,马鞍山市各县(区)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开始接受大学生申请,9月15日结束受理,有需要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大学生可在工作日时间前往办理。

      大学生最高贷8000元上学期间由政府付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马鞍山市所辖县(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本人,与共同借款人可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申请,大学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最长可贷20年,上学期间由政府付息。

    据了解,9年来,马鞍山全市申请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数为4653人,贷款金额为3096.19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入学困难。

    申贷先进行网上申请现场受理请带齐资料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贷程序共有3个步骤,需要申请贷款的大学生首先需要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到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最后再到各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受理。

    首次贷款的学生可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续贷学生也需登录此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生成申请表后导出并打印。

    首次贷款学生持《申请表》前往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填写日期,经办人签名并留联系电话;续贷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

    首次贷款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父亲或母亲)一起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出示的证件有: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区)资助中心便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认清申请受理地点工作日时间可前去办理

    各县(区)的受理地点为:含山县:含山县政府11楼县教育局1129室,联系电话:4330876。和县:和县财苑大厦4楼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5515050。当涂县、博望区:太白路东段当涂县职教中心院内县教育局办公楼305室,联系电话:6729613。

    花山区:竹园路2号花山区政府大院内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8886723。

    雨山区:育才路1号(原第六中学校内)区教育局103室,联系电话:235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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