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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给安徽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9条

    时间:2017-08-29 17:28:30  来源:人民网  作者:  编辑:毛书兵

    日前,安徽省各地针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村民,我要反应两个问题:第一,我们这边就我们葛老屋村民没有自来水喝,以前都是引山上的水,但经常断流,然后就只能去河里挑水吃,特别不方便。现在周围别的地方都已经通了镇里面的自来水,就我们这块没有开通;第二,我们这边的村里的路况特别差,以前都还没有通路,在2013年用挖机挖了一条土路,这是们唯一一条可以通车的路,但就是这条路占用了我家的大部分田地,拆除了我们家的厕所,到现在我们家都还去别人家借用厕所,村里相关负责人到现在也没有补偿我们或者说给我们家一个说法,还有因为这条路是由上往下特别陡峭,每次下完雨,路面上就被冲刷成一道一道的沟,路上有很多水坑、淤泥,汽车、电动车都下不来,特别危险,一直到现在路面也没有铺水泥,每次去问村里他们都没有给个说法。我就想问下,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喝到干净的自来水?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有一条不危险、干净的路?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7年8月7日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潜山县天柱山镇白水村荆树组自来水和道路修建的问题,潜山县委已责成天柱山镇调查了解。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是关于白水村荆树组自来水未接通问题。天柱山水厂主管网已铺设到该组,因高度和路程原因,需增设增压设备或另选取水点,而目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重点围绕脱贫攻坚实施,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解决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安全问题。因该村为非贫困村,计划在2018年解决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饮水问题,同时将根据水源等条件兼顾考虑其他非贫困人口的饮水问题。二是关于白水村荆树组修路问题:荆树路全长1000米,现为组内普通砂石道路(该道路是原闲置的白水初中土地挂牌出让时为解决当地群众出行问题而新建的),一期修建于2012年,镇政府在出让受益中给予了专项资金支持。在此基础上,当地村民再次要求将一期道路进行顺接并延伸,因此村委会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两次争取“一事一议”财政资金用于二期道路新建,由当地本组村民承包组织实施。村组路在修建过程中涉及的青苗、土地、拆迁等基础费用,由受益组村民在村级安排资金修建前自行承担,组内筹资解决。 2017年镇村对该组道路拟安排畅通工程实施,但因前期道路承包人未按“一事一议”项目、村委会的协议要求,对应由组内受益群众自行解决的青苗、土地、拆迁等补偿费用予以擅自支付,造成补偿不公以及道路承包人与村就工程款问题还存在一定的矛盾等问题未协调解决,造成道路硬化工程未实施,考虑到项目实施时间性,村两委决定放弃在此实施,目前硬化指标已进行了调整。下一步,镇政府将督促村引导并协调组内矛盾,形成共识,在解决矛盾的基础上,将继续争取相关项目,于2018年再次安排项目对此段村组路进行硬化,以方便群众出行。

    【网民留言】

    淮南市寿县双庙集镇民生村敬老院,100位无保老人,炎炎的夏天地表温度达到50度,今天下午我和民生敬老院院长交谈,院长说双庙集镇自来水厂,给双庙集民生敬老院安装自来水1个月至今无人来安装,老人没有水用井水一点不够用,恳求给老人干干净净的清泉水,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向寿县调查了解,前段时间由于双庙集镇持续35度以上高温长达两周,出现用电高峰和用水高峰,造成该镇大面积用电难、用水难问题。民生敬老院自来水已于几个月前安装好。下一步,双庙集镇政府将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进行电网、水网整改,确保敬老院的用电、用水问题。

    【网民留言】

    蜀山区荷叶地街道金祁花园1号楼南侧有一排三间仓库,里面都是烟花炮竹,现在合肥温度这么高,两米处就是两家饭店,小区里都是老人和小孩,一旦自燃,引发爆炸,后果不堪设想。请相关部门立即查处,还居民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蜀山区金祁花园小区1号楼南侧仓库堆放烟花爆竹有关情况。蜀山区回复如下:经现场查看,您反映的情况属实。荷叶地派出所依法对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扣,取缔了该烟花爆竹存放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对当事人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一名乡镇卫生院的执业医师,想向省卫计委咨询,安徽省执业医生开办个人诊所的相关要求,以及我省在职医生是否可以开办个人诊所。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执业医师开办诊所相关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我省在建制镇以上的城镇设置诊所的申请人,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在一般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申请人,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三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关于在职医生是否可以开办个人诊所问题。根据《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2号),关于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已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禁止性规定。

    【网民留言】

    本人毕业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参见了今年的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有幸进入体检环节,昨天我被用人单位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告知--我的体检不合格,原因是高血压。可是让我万分不解的是我在安医大二附院体检时的血压高压是140低压是88,明明是符合相关体检标准的,监狱管理局却以此为缘由将我拒之门外,这让我难以接受。明明在合格标准内怎么到了用人单位的口中就是不合格?体检到底是依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的相关法规政还是仅凭用人单位的某些规则呢?我承认当天测量血压时我的血压是比平时稍高,可那是因为我的外公刚刚在两天前离我而去,每每想起他老人家我彻夜难眠。本想考上公务员告慰老人,可是现在明明是合格的数据却被告知不合格,这让我能怎么办,我实在是有些无颜见江东父老。在这里留言我并不是要博取同情,而是我实在是想不通,明明符合相关标准却被用人单位以“莫须有”的理由拒之门外。希望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能给我一个说法,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它关系到我的家庭我的亲人。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关于公务员体检“不合格”问题的留言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二条规定“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您在参加公务员体检时第一次测得的血压为194/101mmHg,当日复检血压为140/88mmHg,安医大第二附属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结论是:血压140/88mmHg,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体检结论属于“不合格”。

    【网民留言】

    安徽省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护士招聘年龄限制在25岁以内,很多刚毕业的护士年龄都快25岁了,而且护士考试竞争压力非常大,这样对于护士专业的人就业压力很大,导致学了护理专业但是没有机会进入医院当护士。恳请尽量放宽医院护士招聘的年龄限制,最好在30岁左右(公务员招聘年龄限制都是35岁),让别人有多几次的机会考入医院,也是为社会解决就业矛盾。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收悉,现就相关情况办理如下: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合同制护士招聘,其报名条件中对年龄要求确实为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因其招聘面向的群体主要是专科毕业生,按照正常情况,专科毕业年龄普遍在21岁左右。年龄限定在25周岁以下,主要是基于一附院目前护理人才梯队建设需求,需要增加年轻的护士,否则会造成护理人才梯队断档。现有梯队中,拥有部分30-35岁年龄段的护士,暂不需补充。除了合同制护士,一附院每年还招聘一定数量的本科和硕士护士,年龄限定相对大些,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由学校统一招聘。请关注医院的招聘公告,按条件报名参加。

    【网民留言】

    我的房产证有十年未拿到,现在分户都难,我问土地局要交三百元补办,可是未发证给我,又怎么叫补办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池州市东至县房产证有关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经东至县办理,现回复如下:经查,2013年,您在您父亲原宅基地修建房屋,提出补办您父亲原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要求,到村委会咨询办证事宜,村委会答复遗失补办土地使用权证需向报社交款300元左右登报挂失,方可重新补办。后经查阅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档案,您父亲原宅基地一直未申请确权登记。下一步,您所在乡、村将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申请补办宅基地使用权批准手续,待宅基地使用权批准后,将按照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尽快为您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十分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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