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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管执法如何解开“疙瘩”

    时间:2017-08-29 17:53:59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作者:李浩 袁野  编辑:陆璐

    今年5月,《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为城管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我省城管部门执法是否规范,还存在哪些问题?记者在省内部分地区进行探访――

    ● “虽然城管让我今天做不成生意,但是他们执法过程还比较文明。 ”

    ――合肥市某违规摊贩

    ● “该《办法》给城管执法界定了明确范围,改变了从前‘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尴尬情况。 ”

    ――六安市城管局总工程师、法制科科长杜继军

    执法有规矩城管不任性

    “你好,这是我的执法证件。你正在占道经营,我现在劝导你将东西搬离。 ”8月25日中午,合肥市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中队日常巡逻,在长江东大街与来安路交叉口附近发现一处违规摊点。中队长杨斌上前劝导违规经营商贩,有城管队员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

    经过教育劝导,商贩主动拆除简易摊点。随后,杨斌将执法记录上传到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记录系统,并通知辖区街道防止商贩再次违规经营。 “虽然城管让我今天做不成生意,但是他们执法过程还比较文明。 ”该违规摊贩说。

    合肥市城管部门推行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要求在执法检查和办案调查时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时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时先教育后处罚,不准违规罚款、扣押、处理罚没物品……该市城管局还设立城管督察支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实行案件督办制和案件查办分离制;全面运行数字城管系统,让城市管理完全处于监督之中。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要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也持证上岗。

    “长期以来,没有主管部门,缺乏法律规制,是制约城管执法的两大障碍。 ”六安市城管局总工程师、法制科科长杜继军说。2015年底,中央明确了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结束了城管部门市级以上无“爹娘”的问题。今年5月1日,我国第一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实施,填补了城市管理执法规范的缺位。

    “该《办法》给城管执法界定了明确范围,改变了从前‘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尴尬情况。 ”杜继军表示,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六大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此外,《办法》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职能定位以及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有助于逐渐形成权责明晰、执法规范、管理透明的城市管理体制。

    ● “群众公议制度实施使城管执法更加公正、公开,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执法环境得到改善。 ”

    ――合肥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周晶

    ● “在执法过程中除了要保证规范化、正规化,还要增加人性化要求和引导公众参与。 ”

    ――合肥市城管局法规处工作人员黄承军

    群众多参与大家更满意

    日前,一场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会,在合肥市包河区城管执法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包河区城管局邀请了5名群众公议团成员参加会议,就3起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案件进行公议。群众公议团经过听取案情介绍、查阅案卷、独立审议讨论后,认为3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合法、处罚适当,同意拟处罚意见,并形成书面公议意见。

    从2010年起,合肥市城管部门在省内首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对涉及行政裁量的行政处罚案件,须经群众公议团公议后方可作处罚决定。“群众公议制度实施使城管执法更加公正、公开,城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执法环境得到改善。 ”合肥市城管局执法处处长周晶说。该制度实施至今,合肥市城管系统已经举办156次群众公议活动,718起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提交公议团评议。

    “城管直接面对群众,执法行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在执法过程中除了要保证规范化、正规化,还要增加人性化要求和引导公众参与。 ”合肥市城管局法规处工作人员黄承军表示,城管队伍应让居民参与城市管理,让城市管理工作由城管一家治理变成全民热心参与,逐步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我省多地城管部门创新执法方式,引入群众参与城市管理。例如,淮南市成立城管志愿者协会,发动4万余名城管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黄山等地推行恳谈式执法、首违不罚、说理式执法和回访执法四种理性化执法模式,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既提高了执法效能,也改善了执法环境。

    ● “城管部门在很多领域都是借位执法,需要和多个部门协同作战,但是实践中,基层城管部门常常争取不到配合。 ”

    ――六安市城管局市容执法支队支队长方进

    ● “我们感到事情太多,人太少,工作压力很大。 ”

    ――合肥市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杨斌

    城管也难管制度需完善

    “城管部门在很多领域都是借位执法,需要和多个部门协同作战,但是实践中,基层城管部门常常争取不到配合。 ”六安市城管局市容执法支队支队长方进说,因为没有上位法律强制,基层其他部门对城管部门的协助程度,往往需要看当地领导重视程度。

    对城管部门来说,除了市容、环卫等传统管理内容外,近年来又增加了环保、食药安全、占道停车等方面工作。 “对于这些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城管自身能力有限,需要与其他部门协同。 ”方进说,比如空气质量保障行动中,城管部门开展了对露天烧烤摊的治理,传统木炭烧烤被全部取缔之后,不少商家换上电炉或其他燃料的炉子,这些设备算不算空气污染源,城管部门无法界定。

    在目前的多部门合作中,城管部门仅仅负责处罚和执行,但是之前的监督和认定工作还要由原部门进行,尤其是涉及环境治理、食药监督之类专业性强的领域。“我们希望在制度执行中,加大对政策的解释力度,让各个部门明确责任,不能在协同执法中把所有工作都推给城管。 ”杜继军说。

    人少事多的压力较为突出,也制约着城管部门执法。 “我们感到事情太多,人太少,工作压力很大。 ”杨斌告诉记者,他常年加班,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左右,没有休息日,身心疲惫。周晶表示,按照目前承担的执法任务,合肥市至少应配备3000名执法人员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而目前全市在编执法人员仅有778人。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未来还将向城管部门大幅增加行政处罚权。这就需要按标准配备执法力量,以保证执法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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