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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拉电线充电 火烧旁边轿车

    时间:2017-08-30 16:25:35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张剑  编辑:陆璐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一些骑电动车的居民为了充电方便将车子停在单元楼下,然后从家中私拉电线至楼下为电动车充电。家住合肥市临泉路与东二环路交口附近一小区的王先生,就因为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惹上了官司。去年10月份,楼下发生大火,不仅烧毁电动车还将旁边一辆轿车烧损,轿车车主认为火灾是由王先生私拉电源线充电导致。

    [诉讼] 私拉电线充电引发火灾

    去年10月29日凌晨,该小区某栋楼的楼下发生大火,火灾将多辆电动车烧毁,刘女士停放在一旁的一辆雷克萨斯轿车也没能幸免。事发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将大火扑灭。

    轿车车主刘女士认为,是因为王先生从家中拉电线至楼下为电动车充电,在充电过程中,线路出现故障引发火灾,导致电动车起火,火势蔓延将她的轿车烧损。小区物业公司不加制止,也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她起诉至瑶海区法院,要求王先生和物业公司赔偿她的全部经济损失。

    王先生承认他确实从家中拉电了,但认为发生火灾时他的电动车没有充电,也不是他的电动车着火。“从火灾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出,当晚着火点离我的车有将近1米的距离,我的电动车不在起火点的位置。”

    物业公司认为,火灾是王先生违反规定,私自拉电给电动车充电导致的,应当由王先生承担全部责任,物业公司已尽管理责任。另外,物业公司表示,刘女士的车辆没有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物业对她的车辆不承担管理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涉案车辆仅是左侧有火烤痕迹,车主主张的损失显然过高,车辆是2008年购置,因此车辆价值本身也很低。”

    [勘查] 充电插座已经烧毁

    此事发生后,消防部门展开火灾调查,起火原因可以排除人为放火、雷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的可能,不能排除线路故障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火灾现场勘验笔录和照片显示,有3根电源线分别从楼上引出给电动车充电,失火前,部分电动车处于充电状态,火灾中受损的标号为4号的电动车线路中有充电线路。

    现场出现的3根电源线中,包括从王先生家中引出的电源线。王先生虽辩称他的电动车是勘验中标号为1号的电动车,当晚着火的时候该电动车并不在起火点的位置,但他同时认可标号为4号电动车虽不是他所有,但归他亲戚所有,火灾当晚也是由亲戚从他家中引出的电源线给该电动车充电,且事发时该充电插座已经烧毁。

    王先生在火灾发生后剪断了该电源线。

    [判决] 私拉电线承担七成责任

    经评估,刘女士轿车损失金额2.2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从消防部门的认定可以看出,线路故障不仅有引起火灾的可能性,而且具有高度的可能性,事发当晚虽然火灾区域共有3根电源线从楼上引出用于给楼下的电动车充电,但其中仅有从王先生家中私自引出的电源线的充电插座被烧毁,同时结合王先生火灾发生后剪断该电源线的相关情况,法院认为,王先生应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虽辩称曾多次书面通知业主禁止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拉线充电,但事发当晚仅火灾区域就有3根电源线从楼上引出用于充电。因此,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在明知从楼上引出电源线用于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极易造成火灾的情况下,未及时尽到全力予以管理、制止,是对小区业主的财产缺乏安全有效的防范,存在监管上的疏漏,对火灾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除此之外,刘女士自己也应该承担责任,因为在小区有地下停车库的情况下,她未缴纳停车费直接将车辆停在事发的楼梯口,从而导致车辆因火灾受损。

    一审法院最终确定,王先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刘女士自行承担10%。一审判决王先生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1.5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刘女士损失4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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