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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私人教练中途辞职 她想退款却遭拒

    时间:2017-08-31 16:52:2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汪乐意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相信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经历:去健身房、理发店、洗车行……店员会介绍办理套餐、会员等可以享受种种优惠,脑子里盘算半天,觉得确实优惠很多。因此,不少市民会一次性拿几千元甚至上万元去办理。

    但如果想中途退出,能否顺利?出了问题,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近日,阜城市民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她在一家健身会所办理了私教课程,一次性交纳了近8000元。如今,因指定的私教辞职,她想中途退出,店家却不愿退剩余费用。

    7月初,李女士前往柏力健身游泳阜阳易景会所锻炼身体。期间,店内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项私教业务,通过一对一特色教学,帮助会员达到减肥塑身的效果。心动之下,李女士掏钱办理了此业务。

    据李女士介绍,一对一私教课程一共有36节课,每节课220元,总计收费7920元。“会所里有一名女教练,她有3年工作经验,而且我们很谈得来。”李女士说,为此,她特地指定了由这名女教练担任她的私人教练。

    7月5日,李女士一次性支付了课程费,并与店家、教练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我是先交钱后签订的协议。在签协议时,店家在一边催促,我没有看清协议内容。”李女士说,8月初,她的私人教练因种种原因辞职了,店家为她重新换了一名教练。

    “那教练是一名新手,我不太满意。”因此,李女士提出了退款要求,遭到店家的拒绝。目前,她办理的课程还剩27节课没有上,价值近6000元。

    昨日,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收据,显示2017年7月5日交费7920元,收费事由为私教36节。此外,记者见到了三方协议――《美国柏力国际健身俱乐部私教课程新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显示为美国柏力国际健身会所(商厦时代广场店)。

    《协议书》规定,课程费用不予退回,不可作为抵消任何会员账户余额。当原定私人教练无法完成课程时,本会所会保留更换私人教练的权利。落款处有会员、教练、店家经理三方签字。

    但李女士认为,该《协议书》只规定了会员的义务,店家的义务则一笔带过。此外,“课程费不予退回”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29日,柏力健身游泳阜阳易景会所一名董姓负责人表示,由于李女士原私人教练辞职,李女士提出了退款要求。为此,他们已经多次与李女士进行协商,并提出重新更换一名私人教练。“店里所有的教练任她挑,免费试带2节课,不合适可以再更换。”但对于这种解决方案,李女士没有同意。

    “商厦时代广场店是我们的总店,协议都是用的总店协议。”该负责人说,他们是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的,只有遇到特殊情况才可以退款,例如个人身体有恙等。目前,他们已经将李女士的要求向合肥总部打了报告,尚未接到相关回复。

    颍南市场监督管理所李所长表示,他们已接到李女士的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多次帮助她协调此事。目前,最终的结果还没有出来。“如果李女士对最终结果不满意,我们会继续帮她进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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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山之石

    身边的健身房越来越多,办个年卡或套餐动辄几千甚至上万,但是如果中间有变动,要退费就成了难题。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那么其他地方都是如何解决的呢?

    据今年5月10日《钱江晚报》报道,2015年,赖先生在杭州西湖区某健身房先后两次购买了私教课程,第二次课程费用达到了15120元。2016年,赖先生因为个人原因想要退掉第二次购买的但还未使用的私教课程,没想到被健身房强硬拒绝。

    后经西湖法院判决健身房退款。法院认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这一规则。且因个人健身涉及到人身权利,根据此类合同性质,不属于可以强制履行的合同,原告在未获得服务之前有权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

    2015年11月,杭州的柳女士在一家健身房办理了一张亲子两年卡,当场支付了4499元。销售人员声称这家健身房建成后,有游泳池,还有儿童乐园。但健身房营业后,这些设施均没有,柳女士想要退款也遭到拒绝。

    最终经西湖法院判决,健身房与柳女士之间的服务合同解除,并返还柳女士4499元。法院认为,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形成的健身服务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属于可以强制继续履行的合同;健身卡退款并不是一条打不破的“铁律”,即使与健身房签订协议中标明“不得退卡”、“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等类似条款,该条款应认定无效。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健身房退还相应的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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