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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误工证明 法官调查还原

    时间:2018-02-27 15:39:3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中国江苏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赵丹丹 韩丹)近日,常熟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在“误工证明”上做手脚被识破,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45892元;被告张某赔偿王某10742.32元。

    原告王某骑行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电动车受损。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张某负同等责任。庭审中,王某提供了一份由某服饰公司出具的《证明》,证明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每月5125元,8个月共计41000元。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前往某服饰公司实地调查王某的工作及收入情况,发现截至事故发生时,王某实际上班时间仅为4个月。发生事故时,王某尚处于试用期,工资每月3000元左右,发生事故后王某未再到该公司上班。用于证明王某误工的《证明》确系该服饰公司出具,但负责人表示只是在该证明上盖了章,内容是王某自己填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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