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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实施 驴友擅入“无人区”遇险,救援费自付

    时间:2018-03-01 15:39:1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位于江宁区横溪街道龙乡双范美丽乡村建设已形成规模。乡村依托龙山水库水资源以及双范片区内的山林资源,引进6家知名民宿品牌商家入驻,打造民宿文化村。

    本报通讯员 罗玉龙 本报记者 冯芃摄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天起实施的《南京市旅游条例》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解读。条例针对旅游市场近年来出现的许多新特征、新问题,进行规范和引导,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游客到美丽乡村自驾游,将更顺畅舒适

    到了节假日,乡村旅游景点本不宽敞的小路上,车流排成长队,拥挤不堪;好不容易进了村,却发现没有像样的停车场,厕所也十分简陋……近年来,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如火如荼,成为南京旅游重要的增长极,但也存在节假日交通堵、停车难、配套差等问题。

    以后,这些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条例》明确了建设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例如,公安机关应当制定乡村旅游区域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道路通行预案,采取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等措施,及时疏导、分流旅游者。鼓励和支持利用乡村旅游区域的闲置地块,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合理规划、配置停车位,方便旅游者停车。加强乡村旅游区域公共厕所、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置等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

    建“旅游行业诚信档案”,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目前,旅游行业诚信缺失问题屡有出现,《条例》明确了建立旅游行业诚信制度,包括建设南京“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我们将成立由政府部门、法律专家、旅游企业、旅游者代表等组成的‘南京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委员会’,对媒体报道、公众举报的不文明旅游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一经确定,便纳入档案,向社会公布。”市旅游委副主任黄琴说。

    《条例》指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实行动态管理,信息保存期限最高为5年。在此期间,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对违反条例的旅游经营者,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将纳入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在南京旅游官网、信用南京等平台上公示。让失信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黄琴表示。

    违规进入景区未开放区域遇险,救援费用自付

    去年国庆黄金周,3名驴友违规穿越卧龙无人区被困,当地共投入30人救援。近年来,一些旅游爱好者为寻求刺激,违反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引,擅自穿越、登山被困的事件,时有发生。

    “旅游者无视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探险等活动,自身安全无法保障,也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违规探险引发的救援也耗资巨大。”市旅游委相关人士表示。

    对此,《条例》明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安全警示规定组织或者实施登山、涉水、穿越等风险性较高的旅游活动。旅游景区应当在景区内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如果旅游者违反上述规定,发生旅游意外事故产生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应当承担实际产生的救援费用。

    本报通讯员 施旅轩

    本报记者 李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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