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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旅游条例》今起实施 乱刻“到此一游”可能被“拒游”

    时间:2018-03-01 15:44:0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乱刻某某到此一游、攀爬明孝陵石像、在栖霞山攀折枫叶……旅行中总有个别不和谐音符出现。2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政府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南京市旅游条例》(简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旅游时太“任性”,将上旅游“黑名单”,还有可能被景区、旅行社“拒游”。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赵冉 耿朴凡

    旅游“黑名单”最高保存五年

    随意丢弃垃圾、在景区乱刻乱画、随意插队……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往往给景区和其他游客带来困扰。条例明确,将建立“旅游行业诚信档案”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根据条例,对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如损毁旅游地文物古迹、破坏生态环境等,不仅将依法给予处理,还将按照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对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的游客,旅游景区、旅行社可以拒绝为其提供旅游服务。

    不仅如此,旅游从业人员在从事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道德的行为,也将依法给予处理,并按规定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条例明确,这些行为包括价格欺诈、强迫交易、欺骗诱导旅游者消费;侮辱、殴打、胁迫、恐吓旅游者;收取购物场所或者付费旅游项目经营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等。

    一旦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记录信息将按照相关期限保存,如违反刑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三年至五年。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实行动态管理,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向社会公布。

    游客违规探险要为救援费用买单

    近年来,一些旅游爱好者为了寻求刺激,会违反景区景点的安全指引,进行穿越、登山等。游客无视安全警示规定,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进行游览、探险等活动,致使自身安全无法保障。既给景区管理带来难度,违规探险引发的救援也耗资巨大。

    针对目前多发的旅游者违反规定,在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旅游景区游览线路以外区域进行登山、穿越等旅游活动的情况,条例明确了旅游者在此类活动中的避险义务,并规定因旅游者违反避险义务发生救援费用的,旅游者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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