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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闯卡”不再只是行政处罚,而是违法犯罪 南京交警侦办妨害公务类犯罪全国第一案

    时间:2018-03-21 08:59:54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嫌犯受审时的照片。

    中国江苏网讯 深夜酒驾闯卡被破胎,险些撞伤执勤辅警;“毒驾”驾车闯卡,导致辅警轻微伤。记者昨天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江宁区人民法院近期相继开庭审理了上述两起案件,两名当事司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和6个月。特别是前者,不仅是南京交警首次办理的妨害公务罪的刑事案件,更是全国首起妨害警务辅助人员执法且未造成伤情后果的情况下,被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的案件。

    通讯员 宁交轩 戴久胜 扬子晚报记者 郭一鹏

    案例1

    深夜酒驾闯卡被破胎,弃车逃跑后自首

    2017年12月13日零时30分,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民警在机场高速禄口公安检查站设卡检查,拦下一辆白色轿车时,驾车男子神情紧张。经吹气检测,显示其涉嫌酒后驾驶。现场辅警立即要求男子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哪知男子突然猛踩油门,驾车从前方破胎器上碾过,沿宁宣高速往溧水、高淳方向一路逃窜。所幸的是,执勤人员躲避及时,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最终,民警在距离闯卡点10公里处的应急车道内发现了车胎已被扎破的涉事车辆,此时车上空无一人。经全力侦办,确定车主孔某即为涉事车辆驾驶人,专案组决定对孔某以妨害公务罪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嫌疑人孔某(男,28岁,南京人,2015年因醉酒驾车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被公安机关吊销驾照)在案发后第三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面对办案民警,孔某对其驾车冲闯检查站的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待,当晚和几个朋友在浦口区吃饭,席间喝了一瓶多啤酒,之后就和朋友一起住进宾馆。孔某在宾馆休息了一会儿,觉得浦口离高淳太远了,第二天上班来不及,就壮胆开车上路了。“被拦下后十分害怕,因为自己是无证驾驶,而且喝了酒。”孔某说,他想逃避处罚就驾车逃跑,后来因车胎损坏无法行驶,就将车子丢在路边拦了一辆车回了高淳。

    2月28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孔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罪名成立,判处拘役5个月。

    案例2

    女子“毒驾”驾车闯卡,带倒辅警被刑拘

    2017年12月13日凌晨5时40分,南京交警高速六大队民警正在宁杭高速上坊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盘查。这时,一辆黑色宝马轿车驶入检查区域,驾驶员倪某出示了驾驶证。警务人员经过查询发现倪某存在“毒驾”嫌疑时,便用手试图拉开车门,要求她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但由于车门上锁并未成功。此时,倪某突然猛踩油门加速逃逸,现场一名辅警因躲闪不及被车辆带倒受伤,经鉴定辅警伤情为轻微伤。

    随后,南京交警对该案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1月8日在某公司内将犯罪嫌疑人倪某(女,29岁,安徽马鞍山人,2016年6月因吸食毒品被浦口分局处治安拘留)抓获,并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去年12月13日凌晨,倪某与他人在常州某宾馆内吸食毒品后驾车返回南京,面对民警盘查时,害怕被查处于是驾车闯卡。

    3月7日,江宁区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倪某拘役6个月。

    ?警示

    “闯卡”是违法犯罪

    记者昨天从交管部门获悉,孔某一案不仅是南京交警首次办理妨害公务罪的刑事案件,更是全国首起妨害警务辅助人员执法且未造成伤情后果的情况下,被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定罪量刑的案件。近年来,驾车冲闯公安检查站和交警执勤卡点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区仅对其处以十日以下拘留。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意见,只要行为人在方法上有“加大油门”以逃避检查可认定为阻碍执行公务的暴力方法,就能认定为妨害公务罪。这两起案件虽未造成严重的警员伤害后果,但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意、实施犯罪的方法,依然体现了此类案件极大的危害性。因此,对于这两起案件能够以妨害公务罪立案并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对涉案人员进行刑事处罚,直接维护了一线交警及辅警的合法权益,震慑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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