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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未就业可参加见习实训 实训期间可领生活费

    时间:2018-03-22 09:17:58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

    本报讯(记者 毛庆) 前不久出台的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提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记者昨天从市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了解到,符合政策的青年大学生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见习申请,见习期间可按政策领取生活费补贴。

    见习实训分为就业见习和创业见习两类,其中就业见习期限为3个月,创业见习期限为6个月。

    就业见习包括三类对象:离毕业时间不足3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市户籍高校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创业见习对象也包括三类:离毕业时间不足6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学生(含港澳台大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且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见习对象必须是在本市初次创业,取得人社部门发放的《南京青年大学生创业证》,并在我市已注册企业成功。

    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见习学员见习期间生活费补贴按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比例拨付,如现行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890元,见习学员在见习期间每月生活费补贴就是1323元。申请流程分个人申请和服务机构申请两种方式,其中个人申请可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1厅A121窗口报名。集中申请由见习基地(见习服务机构)集中向各区人社局报名,之后将实现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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